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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创新】创新机制!让城乡社区治理“增温提速”

来源:新华日报    编辑:王岩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城乡社区组织和便民服务中心作为新时代基层治理的重要阵地,在国家治理体系中发挥着基础性作用。推进城乡社区治理现代化,要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健全城乡社区治理体系,不断提升城乡社区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社区治理得好不好,关键在基层党组织、在广大党员,要把基层党组织这个战斗堡垒建得更强,发挥社区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把社区工作做到位做到家。”实践证明,坚持和完善党组织领导下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把基层群众自治纳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完善城乡社区治理机制,在街道党工委领导下,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运行机制。

完善网格化管理制度

推进智慧社区建设

完善网格化管理制度,加强基层党建和社区治理。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整合多方力量,进一步完善网格化管理机制,推动实现“人在网中走、事在格中办”。加强对网格长的培训和指导,不断提升网格长业务能力和水平。推进网格化管理服务信息系统建设。积极推进智慧社区建设,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技术手段,提升社区的服务与管理效能。加快推进城乡社区网格化管理服务平台建设,构建“党建引领、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1+N”模式。将网格化管理服务平台建设成为倾听民意、汇聚民智、凝聚民心的重要载体。将网格化管理纳入日常督查考核范畴,建立健全考核问责机制和激励机制,激发各级网格员的工作积极性。

加强社区协商

抓实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

完善社区协商制度,有利于提高城乡社区居民的参与意识和治理能力,增强城乡社区居民的凝聚力。具体而言,一是要构建协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协商制度;二是要构建程序规范、权责清晰、协调顺畅的协商制度;三是要建立健全协商结果落实和反馈制度;四是要健全基层民主决策监督机制,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化建设;五是要完善协商制度的保障机制,保障城镇居民参与协商的权利和机会。社区工作者是基层治理的重要力量。要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推动社区工作者职业化、专业化发展。积极推进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社区工作者管理制度体系。提高社区工作者队伍的专业化水平,促进社区工作者从“管理者”向“服务者”转变。加强对社区工作者的教育培训,完善培训制度,注重培训效果,不断提升社区工作者的专业素养和工作能力。要注重人才引进与培育相结合。建立完善人才引进机制、薪酬激励机制、职业发展机制和薪酬待遇保障机制。同时,还要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治理工作,吸纳更多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充实到社区队伍中来。

解锁基层治理矛盾纠纷

多元化解新路径

推进城乡社区协商民主,发挥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建立健全社区协商机制,促进基层民主决策和管理,增强群众参与意识和能力,实现社区与居民利益共享、责任共担、服务共进。加强诉源治理,完善多元联动纠纷解决机制。推动诉讼与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有机衔接,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和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充分发挥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作用,组织“两代表一委员”当好理论政策的“宣传员”、沟通联系的“联络员”、纾难解困的“服务员”、推动落实的“监督员”,健全完善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危机干预机制,加强网络舆情引导和监测预警工作。随着国家政治民主化进程的加快,居民民主意识和权利意识的增强,作为社会自治重要组成部分的社区自治越来越被重视。一方面,要推动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治理的制度化、规范化,保障各类社会组织能够依法有序地参与到社区治理中来;另一方面,要强化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治理的培育机制建设,提高社会组织专业化服务能力和水平。要进一步发挥各级政府、居民自治组织、物业公司等多元主体的协同作用,不断完善社区居民参与机制、议事协商机制和监督管理机制,提升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治理的质量和效率。社区治理是一项复杂的社会工程,是社会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社区治理现代化的程度直接影响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程度,推进社区治理现代化是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题中应有之义。要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来认识社区治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作为发展的基础工程、民生工程,坚持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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