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新乡:打造“11415”基层治理新模式
来源:中国社区报 编辑:王岩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不断推进,河南省新乡市高新区关堤乡一些村庄存在拆迁、邻里纠纷等问题,如何妥善处理各种社会矛盾和纠纷成为乡党委和政府的头等大事。关堤乡党委、政府立足辖区存在的问题,不断探索创新,逐步形成了具有关堤特色的“11415”乡村治理模式,进一步提升了乡村治理效能。
过去,关堤乡采用“一对一”的乡领导包村制,即两名乡政府工作人员包一个村(包村干部负责协调村内具体事务,包村领导负责把握村里发展的大方向),各村设有包村民警、法律顾问、矛盾调解员。但在实际工作中,包村干部很难整合包村民警、法律顾问等资源。对此,关堤乡将全乡19个建制村划分为四个管理区,由乡政府工作人员担任管理区负责人,管理区负责人在处理相关问题时,有权调动一切资源,融合党员、干部、警员、律师、矛调员等多方力量服务群众,将问题化解在基层。
第一个“1”指搭建一个平台。乡党委、政府搭建“乡村干部论坛”,为问题的研判提供平台。乡党委、政府每月组织一次问题研析会,由管理区负责人、问题双方当事人、负责处理问题的责任人、矛盾协调员和律师等共同参与,对乡村治理和农村发展中遇到的疑难问题进行分析;如果问题复杂,报请主要领导。
第二个“1”指配齐“一套人马”。四个管理区负责人对各自所辖的建制村内所有事务负责。其行政管理由党委书记和乡长直管。党委和政府为每一个管理区配备相应的工作人员,各管理区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存在交叉使用,由各管理区负责人调遣,只负责本区管辖村庄发生的问题和纠纷。问题处理是“管理区负责人负责制”,工作上如出现差错,管理区负责人应承担相应责任。
“4”指用好四支队伍,即“一村一警”“一村一律”“红袖标”和“矛盾纠纷调解员”,将四支队伍融入管理区,统一开展工作。管理区负责人具有一定“决策权”。党委和政府赋予管理区负责人一定的人员决定权和处理问题的调配权,管理区负责人在处理本管理区相关事务过程中具有调动相应资源的权利。
第三个“1”指育强一个带头人。按照“五有四抓三落实”的工作标准,提升村党组织书记能力素质,发挥“领头雁”效应。
“5”指管理区负责人落实村里五项工作,即落实村级阵地建设、“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月末干群议事会、“五老”协会、爱心协会工作,保障村内日常工作有效推进。
当前,群众有问题,由各管理区工作人员接待群众,在接收纠纷问题后,由管理区负责人组织管理区工作人员、人民调解员和驻乡律师组成调解小组,实地了解矛盾(纠纷)具体情况,对现场能处理的问题(纠纷),经研判后作出解答。对无法及时回复的,或者遇到疑难问题的,进行实名登记,汇报至乡党委、政府相关领导,然后组织管理区负责人、党委政府相关人员、法律顾问、当事方当面化解,实行“一案一策”,最大限度解决村民反应的急难愁盼问题,取得了良好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