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长管家”:探索少数民族村寨基层自治新模式
来源:长安评论 编辑:王岩
“家房”是贵州省惠水县少数民族地区的独有称呼,一般以有三至五代血缘关系的所有家庭户为一个“家房”,一个自然村寨为一个“大家房”。惠水县以摆金镇摆金村苗族聚居地为试点,积极探索“房长管家”基层自治模式,打造邻里团结、家房和睦的新时代“枫桥经验”少数民族样板。
组建队伍
探索建立“户—家房—大家房”三级房长管家评选制度,由各“家房”推选1名有号召力和影响力的“小管家”,组建“房长管家”理事会,由理事会成员管家会议产生“房长总管家”负责主管统筹,“房长管家”实行季度轮值制度,由轮值管家具体负责当季度寨内具体工作事宜。
明确职责
制定“房长管家”理事会工作职责,明确“房长管家”对村寨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规划、矛盾纠纷调解、环境卫生整治、民族文化传承、红白喜事操办等7个方面进行监督和管理,做到小事管家调解、大事大管家解决,确保小事不出寨、大事不出村、难事不出镇。
健全制度
制定“房长管家”理事会工作制度,探索实行“一会三议”制度,理事会按季度召开管家工作总结暨交接会,由季度轮值管家向理事会汇报当季事务落实情况和下季度工作交接,确保轮值工作有结果、下季工作不断档。全面实行“小事小房议、大事大房议、难事上交议”工作模式,针对村寨能自行解决的大小事,由“房长大管家”协商解决,解决不了的难事,由理事会上报村两委、镇党委政府协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