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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敖汉旗公安局推动“四下基层”走深走实

来源:长安评论    编辑:王岩


内蒙古敖汉旗公安局将“四下基层”转化为推动工作发展、密切党群关系、树立公安新形象的自觉实践,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

坚持群众路线

改进群众工作方法,既继承“四下基层”的好传统,又聚焦新时期群众工作的规律特点,更新理念、创新方法,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提高调查研究的科学性和精准性;改进工作作风,要求班子成员采取“四不两直”、蹲点调研等方式,深入基层一线,直接听取群众意见,积极回应群众关切。

坚持问题导向

力诫形式主义,要求党员干部必须带着问题下、奔着问题去、跟着问题走,坚持问题导向、增强问题意识,敢于正视问题、善于发现问题,真正把情况摸清、把问题找准、把对策提实,避免漫无目、浅尝辄止。善于在下基层中发现问题、敢于面对问题,不能先入为主,事先定调子或者对问题视而不见。要把解决问题作为下基层的根本目的,认真查找、逐个列出问题清单,建立成果转化台账,加强对问题解决情况的督查督办和跟踪问效。

坚持实事求是

要求党员干部既要把党的理论、政策、方针传达给基层群众,也要通过“四下基层”把问题摸透搞清。要善于倾听群众意见建议,既听“顺耳话”又听“逆耳言”,全面掌握丰富、生动的第一手材料。对于掌握的各方面一手材料,不能视而不见、束之高阁,必须下一番思考、分析、综合的功夫,找到解决问题的有效办法,坚决避免调查多研究少、情况多分析少、口号多落实少的“三多三少”做法。要紧盯群众关心关注的治安难点热点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计划,一件一件解决,一个一个销号,并把最终的验收权、评判权交给广大群众。

坚持常态长效

“四下基层”作为全体党员干部必须遵守的刚性制度,纳入干部考核提拔的主要内容,确保常态长效。发挥“一把手”和领导机关的示范表率作用,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形成以上率下、以下促上的良性互动;严格领导干部“四下基层”的工作流程,明确问题收集、整理、化解的责任单位、责任人、解决路径、办理时限以及如何督查落实等;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及时总结经验,不断丰富“四下基层”的内容、载体、形式和方式方法;强化跟踪督导,针对“四下基层”开展落实情况开展常态化督查和不定期督导检查,既纠偏补漏,也问效问责,确保党员干部能下、真下、常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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