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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象州:“三三三”机制定分止争

来源:长安评论    编辑:张敏


广西象州县以“三级联抓、三项机制、三支力量”为抓手,有效提升了矛盾纠纷的排查效率和调处成功率。

三级联抓

县级主导。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机制,把打造县级综治中心成为收集、分流、交办、督办矛盾纠纷事项的枢纽,构建贯通县、乡、村三级“一站式受理、一揽子调处、全链条服务”矛盾多元化解体系。推行“专项行动+专班推进+专业指导”工作模式,协助、指导、督促基层抓实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乡镇主责。健全乡镇综治中心与人民法庭、公安派出所、司法所联席会议机制,推进矛盾联调、治安联防、问题联治、平安联创,畅通群众诉求渠道。村级主战。健全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村级网格员常态化开展巡查走访,及时发现问题线索,推动矛盾就地化解。

三项机制

排查预警机制。推动村(社区)干部、驻村(社区)民(辅)警、网格员常态化、滚动式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人,实现矛盾纠纷早发现、早化解。注重风险隐患的预警预测预防,按照“一人一策、一事一策”,明确工作责任,细化化解措施。分析研判机制。设立矛盾纠纷分析研判中心,整合司法、信访、农业农村等部门力量进驻,促进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机衔接,为重大疑难纠纷提供精准分析研判,打造矛盾纠纷综合研判平台。逐级化解机制。推行矛盾纠纷调处化解“321”工作法,(即对矛盾纠纷进行逐级接续调解,其中村(社区)级调解不低3次,乡镇级调解不低于2次,县级调解不低于1次),形成矛盾纠纷三级调处化解攻坚合力。

三支力量

专业力量。组建十大行业调解委员会、成立“方姐调解室”“石哥调解室”“老兵调解室”“巡回办案点”,建立“网格+法院+工会+人社+N”劳动争议多元化解机制,实现各行业领域矛盾纠纷的及时有效化解,进一步推进多元化解工作法治化、专业化。民间力量。吸收法律服务工作者、村屯小组长、乡贤等参与人民调解工作,将威望高、经验丰富、群众基础好的老党员、老干部、老模范 “三老”人员吸收到调解组织中来,充实纠纷调处化解专家库。社会力量。深入实施和规范推进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建立“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首席法律顾问”等制度,引入专业律师参与矛盾纠纷化解,提升多元化解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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