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治”相融,绘就和美新“枫”景
来源:云南政法 编辑:张敏
丽江市古城区人民法院旅游专门法庭以“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为抓手,着眼新时代人民法庭职能定位,积极融入辖区党委政府领导的诉源治理大格局,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线,坚持能动司法,在推动诉源治理和多元解纷方面进行有益的探索,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矛盾纠纷“源头治”
法庭紧扣“贴近群众”功能定位,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利用与辖区街道办、执法队、司法所、派出所毗邻的区位优势,主动“走出去”与各家行政单位共同搭建出了化解矛盾纠纷的“连心桥”,将法庭纠纷化解工作融入城乡基层社会治理格局,参与党委领导下的诉源治理机制建设,不断延伸司法为民触角,拓宽矛盾纠纷解决渠道。形成以街道综治中心为依托,以法庭为指导单位,以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为服务窗口,以街道办、派出所等机构为参与者的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机制。
在辖区的涉旅纠纷、地产纠纷、劳动者权益保护等重点领域强化联动,参与纠纷源头化解,及时给予相关法律意见,支持、指导人民调解全过程,推动调解在法律框架内达成一致,并提供全方位法治保障。如能够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达成人民调解协议,法庭立即开通“绿色通道”,对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做到即刻立案、即刻开庭、即刻出具生效法律文书,赋予人民调解协议以法律强制执行力,司法确认流程不超半天。在这种“法庭+人民调解”的府院联动机制下,行政和司法、调解和裁判可以充分发挥各自优势,破解当事人进入诉讼程序冗长、成本较高的缺点,同时为调解这种灵活的纠纷解决方式提供了司法强制力保障,让纠纷当事人的诉求以更高效、更便利的模式实现。
2023年,法庭联合各职能部门诉前联调联处因旅拍合同履行、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等引发的涉旅纠纷及辖区内一批烂尾楼整治、农民工讨薪、商品房认购等具有较大社会影响力的事件纠纷近200余起,进行司法确认120起,辖区民商事纠纷涉诉案件实现同比下降,诉源治理工作已初见成效,维护了社会稳定,切实解决了来丽游客和辖区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

巡回审判“就地办”
2023年,法庭注重选取社会关注度较高、具有普遍教育意义的案件及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案件,常态化开展巡回审判及调解274余次,把法庭变成可移动的法庭、老百姓家门口的法庭、游客旅途中的法庭,将“以案释法”作为普法强基主阵地,强化以案说法实效,极大拉近了法院与群众之间的距离,不断提升“办理典型一案,促进解决一片”能力。
同时,采用发放自制宣传册、同村两委座谈以及参与辖区“西余花华”普法队普法活动等多种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进行普法,将普法宣传工作延伸至基层末梢,将法律知识送到群众身边,不断提升辖区居民知法守法、用法自觉。

司法服务“抓前端”
一方面,旅游专门法庭积极延伸“司法触角”,从“注重办案”向“参与治理”拓展,从“法庭内”向“法庭外”延伸。2023年,法庭为游客及当地来访人员提供法律咨询近600余次,针对辖区内因房地产开发引发的各类纠纷及古城商铺集体追讨租金等具有较大社会影响力的事件,协同综治中心参加现场协调会议,提前针对事件出具法律意见书,研判事件的堵点难点和风险隐患,针对现场情况及时提出矛盾纠纷化解的可行性方案,引导当事人通过合法途径维权,力争将矛盾纠纷化解在一线。
另一方面,旅游专门法庭以加强旅游市场管理创新为根本,认真做好司法建议工作,把司法建议工作作为服务大局、参与旅游市场整治及社会治理的重要抓手,强化诉源治理,为基层治理“把脉开方”。2023年,旅游法庭针对产品责任纠纷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管漏洞问题,及时向监管部门发出司法建议函,及时堵塞监管漏洞,为预防涉旅矛盾纠纷的产生,维护丽江旅游城市形象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

矛盾化解“线上办”
法庭注重加强信息化建设,着力打造“线上线下融合”的立体化司法服务网络,依托“移动微法院”、诉讼服务网、12368热线、“云解纷”“云上法庭”“三进平台”等智慧化平台,通过视频通话的方式对矛盾纠纷进行远程在线调解及签订调解协议书,妥善解决了当事人因空间隔离造成的障碍。2023年累计通过线上平台诉前调处矛盾纠纷11起,极大地便利了异地当事人参与矛盾纠纷化解,让网络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真正实现了司法为民与司法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