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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洪江:“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形成大调解工作格局

来源:长安评论    编辑:王岩


湖南省洪江市司法局全力打造“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效衔接的工作体系,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形成大调解工作格局。

提升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水平

乡(镇)、村(社区)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不断完善。推进“五老”成员参与矛盾纠纷调解机制,乡(镇)、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实现全覆盖。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高效运行。相继建立12个人民调解组织,各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至少配置3名专兼职人民调解员,实现矛盾多发领域、重点领域应调尽调、能调尽调。人民调解员能力素质得到全面提升。召开市级人民调解会议,邀请专家、行业调解能人授课,乡镇司法所每年组织培训,调解员工作质效得到全面提升。

打造权威高效行政调解组织

成立行政调解委员会。2022年在洪江市民政局试点成立行政调解委员会,并建立首问责任制。当年受理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调解率100%。加强行政争议诉前协调化解。探索建立“协调中心+行政复议+检察参与”协同工作机制,挂牌成立怀化铁路运输法院行政争议协调中心驻洪江市工作站。稳步推进行政调解组织建设。行政机关设立行政调解组织直接受理诉求,调解矛盾纠纷效果明显。

构建诉前调解与人民调解联动

探索成立诉调对接人民调解组织。成立洪江市诉调对接人民调解委员会,解决人民调解组织与法院有效衔接不畅问题。规范诉调对接程序制度。洪江市诉调委由法院指派1名员额法官指导业务,并建立工作考核奖励机制激发工作积极性,同时,司法局及时将人民调解案件“以奖代补”奖励发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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