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林:古镇 “小”法庭 开启大“治”慧
来源:长安评论 编辑:张敏
广西桂林市平乐县人民法院立足新时代发展要求,积极探索法治乡村建设新路径,以张家人民法庭为代表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发挥人民法庭“三个服务”职能作用,以法治新“枫” 赋能基层治理,以大“治”慧浓墨绘就乡村振兴新“枫”景。
拓宽矛盾化解新路径
小纠纷藏着大民生
“感谢你们,要是没有调解员调解,我不可能那么快得到赔偿款。” 前不久,在位于张家镇榕津村的“大榕树调解工作室”里,村民小吴特地上门道谢。原来,小吴房子外墙被蜡烛加工厂意外发生的火灾烧坏,他将工厂老板告上法庭。为高效调解矛盾,法官与村委会、司法所等充分联动,“法律明白人”在法官的全程指导下调解,很快双方达成了协议,小吴得到了赔偿款。
“如今村里的矛盾纠纷能快速得到化解,得益于张家人民法庭的‘法官+三层级’的新工作机制。”榕津村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主任、“法律明白人”莫时华说道。“法官+三层级”是张家人民法庭联合镇政府、司法所、村委会构建起诉源治理工作机制,也是该法庭拓宽基层矛盾化解的新路径。
平乐县法院在张家人民法庭设立诉源治理工作站,为40多家基层解纷组织提供温馨调解场所,将网格员、乡贤、村委干部等300余人全部纳入法庭特邀调解员名册,法官全程指导人民调解,构建“非讼解纷挺前、法院诉讼终局”的纠纷分层过滤体系。与调解员建立微信联络群,实现矛盾解纷网格全覆盖。
张家人民法庭充分发挥人民法庭立足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将诉讼服务融入基层党组织,推动形成共治合力,与辖区党委政府积极配合,建立起“法官+三层级”诉源治理工作机制,铺设一站式多元解纷网格。在辖区24个行政村建立诉源治理法官工作站,开展案件回访、定期上门为老年人、残疾人等释法答疑,将庭审带到田间地头、村委广场,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延伸司法服务新触角
小法庭融入大格局
张家人民法庭紧邻辖区有近千年历史的榕津村,小小古镇融合多种文化于一身,以“妈祖文化”为代表的海洋文化与桂林本土的“桂剧文化”在此交汇,又融入“崇榕文化”。张家人民法庭将榕津村“崇榕文化”“桂剧文化”与法治文化有机融合,把千年古榕群旁的桂剧古戏台打造成“古榕法治大讲堂”,定期开展主题法治宣讲或是巡回庭审活动。选取与村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案例进行现场开庭或是调解,把桂剧舞台变成“宣讲台”“调解台”,推进基层治理走深走实。
榕津村作为全市“法律明白人”培养试点村,有169名“法律明白人”。他们积极参与村民自治、人民调解、法律宣传等活动,为推动群众牢固树立“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理念发挥了积极作用。在推进乡村振兴过程中,张家人民法庭为更好地延伸司法服务,为12个特色产业种植示范区的11户家庭农场、58个合作社提供“菜单式”司法服务,向农户发放“农企常见法律问题指引”“农业发展典型案例”,对涉农案件快调快立快审,全力护航辖区产业健康发展,为乡村振兴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坚持司法为民理念
精耕耘写就大幸福
张家人民法庭立足建设乡风文明的生态宜居乡村,坚持把法庭各项工作与乡风文明深度相融,落实到每一件审执案件中,促进乡风民俗的转变。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注重找准司法服务保障乡风建设的结合点和落脚点,坚持把守望相助、邻里和睦、重义守信等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融入家事案件审理、纠纷调解全过程,弘扬优良家风、孕育淳朴民风、厚植乡贤文化,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农村落地生根、开花结果。积极推动“无讼村屯”建设,让更多纠纷化于未发、止于未诉。张家人民法庭会同乡镇“两所”与辖区24个村居委签订《“无讼”村屯共建协议》,帮助村居委制定《无讼公约》,积极培育“无讼”品牌,推进“无讼村屯”创建标准化,推动乡村向少讼、无讼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