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黔南:多元解纷服务少数民族地区基层治理
来源:长安评论 编辑:王岩
贵州省黔南州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以人民法庭、各乡镇街道、各社区、各村寨作为诉源治理前沿阵地,探索形成“双语”普法调解、“异地”联动联调、“绣娘”互助调解、“水书先生”传统调解等符合少数民族生活工作习俗的多元解纷模式。
“双语”普法调解
以“双语”法官为纽带,开展“水语法庭”“布依语法庭”“苗语法庭”巡回审判,“双语”法官通过巡回审判,在民族地区进行普法宣传,将民法典内容转化为少数民族歌词内容,以民歌形式,在少数民族传统节假日活动中推广“山歌”普法,把诉源治理工作做在前。同时推动构建“法官+村‘两委’+寨老”调解模式,全院18名少数民族法官、23名少数民族助理与全县105个行政村(社区)均建立调解沟通联系,3名精通苗语、水语的“双语”法官长期奔波在县内各少数民族聚居村寨。
“异地”联动联调
把多元化解矛盾纠纷诉讼服务延伸到省外,成立三都县法院、三都县司法局驻江苏省常州家事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室,在明确职责、规范程序、强化措施等方面作出规定,法院和司法局通过线上方式开展业务指导。同时,为减少当事人因处理纠纷往返奔波,三都县法院选聘5名人民调解员作为在线调解员。
“绣娘”乡情调解
邀请部分马尾绣传承人担任“绣娘调解员”,成立“绣娘调解室”,通过绣娘一起绣马尾绣时的交流沟通,对乡村矛盾做到早发现、早沟通、早调解。并组建由法院女法官(含法官助理)、各镇(街道)司法所女干部和妇联主席构成的“水乡巾帼调解队伍”,多元化开展家庭矛盾纠纷调处。
“水书先生”乡情调解
与“水书先生”、寨佬建立沟通联系,各村寨知晓水书、善于用水语、苗语沟通的寨佬成为各乡镇村人民调解主要力量,人民调解员实现镇、村、社区全覆盖,将保险、社区、医疗、金融、物业、交通等纠纷纳入多元调解工作中,形成以县综治中心、县级各专业调解组织、六镇两街道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为架构的调解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