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 首页 > 治理创新 > 模式创新 > 正文
首页

创建“无诉讼乡村” 把矛盾化解在初萌化解在基层

来源:天津日报    编辑:张敏


“无诉讼乡村”建设是个宝,可以助力平安建设、服务乡村振兴,可以节约司法资源、提升审判质效,可以化解群众纠纷、促进社会和谐。天津市蓟州区孙各庄满族乡是我市唯一的少数民族乡,且人口居住较分散。针对自身涉诉案件标的额小、涉民生案件比重大、矛盾易激化等特点,孙各庄满族乡党委政府通过创建“无诉讼乡村”,把矛盾化解在初萌、化解在基层。如今,该乡成讼案件数量明显下降,实现了近三年诉讼受理案件数连年下降的良好效果。

“合同到期了,村里到底给不给续?”“人家别的村都给续了,你们咋这么慢!”“我们一样也给承包费!”“不还地,你们还有理了!”

去年,孙各庄满族乡丈烟台村出了这样一起纠纷。8户村民与村委会签订合同,承包村里的土地及荒场。合同到期后,由于承包费用问题与村委会协商未果,村民拒绝向村委会交还土地。

马伸桥人民法庭法官张建轩和司法所调解员到达丈烟台村党群服务中心“联合调解室”时,村民们已经和村委会负责人吵了起来。

张建轩说:“产生矛盾不要紧,最关键的是如何化解,找到一个各方都能接受的方案。”了解了事情经过,他立即联合司法所调解员组织多轮调解。

几个小时过去了,村委会与8户村民终于达成一致意见,由村民将土地交回村委会,村委会公开发包,矛盾得以化解。

“多亏了调解室,这事儿没跑法院就解决了,又合理还合法,心里这块大石头可算落了地!”村民们说。

马伸桥人民法庭是孙各庄满族乡建设“无诉讼乡村”的主阵地,而张建轩则是蓟州区法院确定的该乡包乡法官。

为了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孙各庄满族乡设立了“诉讼服务站”并确定接待日,张建轩作为包乡法官每半月都进站一次现场接待群众,与乡司法所相关负责同志联合调解案件,及时就地化解矛盾纠纷,确保“大事”不出乡。

张建轩说:“‘无诉讼乡村’的创建让大家有了更多选择,‘下沉式’解纷能帮老百姓低成本、高效率解决问题,法官作为中间人以理服人、以情动人、以德化人,就能让很多当事人怒气冲冲而来、握手言和而去。”

孙各庄满族乡司法所所长刘会敏说:“法官和调解员们经常深入农户,将民间纠纷真正化解在炕头、心头,纠纷结了、事也了了,农民心里的疙瘩也都解开了。”

除了乡里的“诉讼服务站”,孙各庄满族乡13个村还都设立了“联合调解室”,负责调解本村村民之间、村民与村委会之间涉及邻里家庭、土地承包等涉民生纠纷,法官适时指导,让村民在“家门口”解决纠纷。

孙各庄满族乡某村曾发生一起赡养纠纷,在耐心听取诉求,全面了解情况,摸清问题症结后,“联合调解室”里法庭干警、司法所工作人员和村干部发挥所长开展工作。有的宣讲法律法规,有的介绍国家政策,还有的谈人情世故,多方调解力量汇聚在一起形成解纷合力。

最终,原本剑拔弩张的一家人气消了、怨解了,老人的赡养问题得到妥善解决,一家人又恢复了平日的温情。

这个调解是蓟州区法院多元解纷机制建设的一个缩影。为了更好地提供司法服务,蓟州区法院在孙各庄满族乡探索建立了“三支队伍”:聘请乡村调解员、网格员等为“纠纷调解员”,确定乡司法所、派出所、土地所等职能部门负责人为“专业指导员”,由庭长、副庭长、包乡法官担任“法律宣讲员”。乡村调解员可及时邀请“专业指导员”和“法律宣讲员”参与调解。

“农村邻里乡亲间‘熟人社会’特点显著,因邻里、婚姻、继承、抚养、财产等引起的矛盾纠纷所占比重很大,处理不当可能演变成子孙仇、世代仇,甚至引发刑事案件。”孙各庄满族乡党委书记敬春雨说,“乡、村干部在村民心目中有一定威望,且深谙当地风土人情、生活习惯,在调解中往往能及时掌握当事人的思想状态,化解当事人的‘心里疙瘩’,使矛盾纠纷得到顺利调解处理。”

“要是发生纠纷,适宜调解的民事纠纷,就先由村调解员调解,不行再由乡调解员调解,最后由包乡法官调解。经过这‘三层过滤’,60%的纠纷都能实现就地化解。”马伸桥人民法庭庭长张德毓说。

通过层层过滤、分级解纷,孙各庄满族乡诉讼受理案件数由2019年的93件逐年减少至2022年的17件,万人成讼率下降81.7%。成讼案件中,除2021年有2件案件上诉外,其余149件案件服判息诉率均达100%。

“在试点过程中,我们坚持的‘无讼’并不是没有诉讼,而是通过法院和相关部门提前介入、靠前指导,以更适于农村治理现状、更易于被群众接受的方式,把矛盾化解在萌芽,最终实现由化讼止争向少讼无讼转变。”蓟州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肖克健说。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