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花财政一分钱,他们如何让千年古渡实现美丽“蝶变”?
来源:福建长安网 编辑:李军
夜幕降临,闽江之畔的“夜泊侯官”露营地灯如繁星,附近大学城的学生们正在这里欢聚、烧烤。曾几何时,这儿杂草从生,淤泥遍地,受长期、超量盗采河砂影响,堤岸崩塌时有发生,村民不敢靠近。
“这里以前是乱糟糟的滩涂地,法院来做生态修复之后成了网红沙滩。”福建省闽侯县侯官村书记王国志感叹,“环境优美了,生活富裕了,老百姓生活更有精气神了!”
生态兴则文明兴。满满的幸福感背后,离不开稳稳的司法保障。近年来,福建省闽侯县人民法院着力推进文化生态司法保护工作,通过专业化审判、一体化保护、多元化联动,不断发挥生态司法示范引领和协同辐射作用,擦亮“生态+文态”司法保护金色名片,努力让绿水青山“生态颜值”成为人民生活“幸福指数”的增长点,成为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支撑点。
融合创新,破解修复难题
侯官,自汉代建县起,至今已有两千多年,承载着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是福建省第一批“千年古镇(古村落)”的村子。
因千年以来江水冲刷和早年间闽江两岸盗采河砂频发,曾经繁华的古渡口沙滩日渐消失殆尽。近年来,随着政法部门协同联动、重拳打击,非法采矿采砂案件数量呈现断崖式下降,但沿江堤岸岌岌可危,河床生态变得十分脆弱,也影响到了周边千年古塔、古树名木的稳定性。
“沿岸坑坑洼洼,随时可能出现塌方,没人敢来。”王国志想过花钱填沙,但这一想法被大多数村民反对,“沙会被水冲走,干嘛要花那个钱?”
法官到现场查看沙滩修复进展情况
与此同时,闽侯法院在办理生态环境资源案件中发现,对多种破坏生态环境犯罪,均责令被告人以“补植复绿”开展生态修复,方式较为单一。且因复绿地零散,导致难监督、难验收、法律效果与经济效果不匹配等问题,必须探索新型修复方式。
能否将生态修复与乡村振兴、县域治理相融合,实现最大社会、经济、法律效益?2020年8月,经多方考察,闽侯法院以侯官千年古渡口为原点,设立具有公益属性的闽江水资源生态司法修复基地。通过填沙补沙、乱石清理、护坡加固、增殖放流等方式,对闽江侯官古渡口沿岸进行综合整治。
经历两次回填河砂,焕然一新的沙滩让村民们看到了致富的路子。村里还通过招商引资,打造“夜泊侯官”露营基地,每年能为村里带来30万元的财政收益。“老百姓发现沙滩整治好了,带来了实实在在的收入,现在发现有人破坏沙滩会主动制止,自觉保护沙滩。”王国志说。
修复后的“夜泊侯官”夜景
值得一提的是,长达三年的闽江沿岸生态修复综合整治工程,竟没花财政一分钱。
“我们协同上街镇财政所设立生态损害赔偿专门账户,引导涉生态刑事案件被告人自愿按照生态产品价值损失的数额,出资履行生态修复义务。”闽侯法院副院长林孔亮介绍,迄今修复资金已投入220余万元。此举既提高了破坏生态环境违法成本,也让违法者为生态损失买单,推进生态环境损害成本内部化,实现惩戒、修复、教育一体化多元效果。
留住乡愁,守护文化根脉
侯官古渡口边,镇国宝塔矗立千年。古文物承载着深厚的历史文化积淀,是乡村精神文明的根脉。
2021年,闽侯法院将生态司法与侯官文化等深度融合,在侯官村古渡口边设立生态文明司法实践创新基地。科学设置司法保护工作室、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工作点、巡回工作站等区域,全面提升江河湿地、古厝保护、古树名木等生态司法工作品牌效应,为文化生态保护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闽侯法院在生态文明司法实践创新基地巡回审理一起案件
在办理一起破坏古文物案件中,法官走访发现,古厝等古建筑构件繁多,丢失不易发现。“一对小小的石狮子在市场上能卖几千元,被盗后很难再找回。”林孔亮说,古厝修复难度大、金额高,若遭遇自然灾害或人为破坏,修复更是困难。
为古文物保护“治未病”,2021年8月,闽侯法院充分发挥文化生态司法的职能作用,联合闽侯县文旅局、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闽侯支公司、闽侯上街侯官村民委员会,建立“文化生态司法+文物保护”保险合作机制。以镇国宝塔、城隍庙为试点,运用生态损害赔偿资金进行投保,推动构建政府主导、公众参与、保险预防、司法保障的文物遗产保护体系,成为全国首个古迹保险机制。
“借助保险公司成熟的风险管控能力,投保之后,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定期到投保文物巡查,提前防范风险,及时予以保护。”林孔亮说。如今,古迹保险在全国推广,闽侯县文物局通过该机制为全县大量文物投保。
同时,闽侯县有丰富的古树名木资源,但受人为损害、自然灾害、外围侵害事件时有发生。闽侯法院联合检察院、林业局等多部门开展古树名木专项司法保护活动,为古树名木挂司法警示保护牌。深入案发地附近开展巡回审判、法治宣传,并组织有资质的公司对古树群开展修枝、土壤改良、病虫害防治等养护复壮保护工作。
放眼未来,播撒法治种子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县域、乡村可持续发展的基石。如何让生态环境保护理念深入人心?
上街镇周边高校云集,汇聚大学生、中小学生40万余人。在巡回审判“走出去”的同时,也要让广大群众“走进来”,让可塑性强的学生群体成为践行生态保护理念的主力军。
开展普法宣传,让生态环境保护理念深入人心
有鉴于此,闽侯法院充分发挥生态文明司法实践创新基地作用,集生态环境宣传教育、体验游览、咨询展示等功能为一体,用心打磨生态保护精品课程,通过党建共建形式,吸引周边学校、单位前来参观学习。
“学校师生到基地参观后,家校联盟自发组织成立了由教师、家长、学生组成的环保志愿者服务队,对学校的垃圾进行分类存放,利用周末及节假日到侯官村及沙滩等进行环保志愿服务等。”侯官小学教师许丹表示,沉浸式参观学习的体验,不仅让校园和侯官村干净、亮堂起来,更在学生心中撒下了生态保护的法治种子。
闽侯法院组织共建单位、高校师生开展法治宣讲暨读书分享会活动
让实践经验成为基层治理交流的“教科书”。2022年1月,闽侯法院与福建省委党校共同设立生态法治现场教学点,开发“筑牢生态法治屏障守护福建绿水青山”主题课程,创新互动交流研学实践模式,让现场教学与法治教育齐头并进,广受学员好评,至今已有600人次学员参观学习。学员表示,“通过参观,了解到法院的司法保护工作和乡村振兴、基层治理结合得这么融洽,这也为我们之后开展基层工作提供了思路和借鉴。”
宜居的生态环境就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闽侯法院将不断发挥生态司法示范引领和协同辐射作用,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在健康、舒适、优美生态环境中生存和发展的权利,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贡献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