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引领 源头治理 德州市健全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来源:德州政法 编辑:李军
去年以来,德州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陵县做法”,始终把“亲民爱民、执政为民”作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主基调,健全完善“一站式受理、一揽子调处、全链条服务”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加快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
一、坚持党建引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不断完善。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各方面、全过程。
一是强化政治引领。德州市“十四五”规划明确提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预防和多元化解社会矛盾体制机制”,市委常委会会议先后4次专题研究部署。市委政法委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召开市委政法工作会议、平安建设推进会议、党委政法委书记座谈会等部署推进。
二是健全组织体系。建立由德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为总召集人,市委政法委主持日常工作的副书记、市司法局局长、市信访局局长为副召集人,市“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联席会议及其办公室,制定联席会议工作规则、矛调中心运行规范等制度。全市12个县市区、134个乡镇均参照成立联席会议。
三是完善体制机制。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建设的意见(试行)》《关于加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三年实施方案(2023—2025年)》等文件,明确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党委政法委统筹协调、司法行政及信访等部门具体负责、各级综治中心服务管理、相关部门(单位)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
二、坚持统筹融合,各级矛调中心规范化运行水平不断提升。注重整合力量资源,建成1个市级、12个县市区、134个乡镇(街道)“一站式”矛调中心。
一是分类梯次推进。实施县、乡两级矛调中心规范化建设“两提升一达标”工程,基础好的提质增效打造品牌亮点、基础较好的提升标准推广经验做法、基础一般的挖掘潜力保障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确保年底前完成规范化建设任务。
二是健全联系促建机制。建立市委政法委县处级干部联系县市区、平安德州建设成员单位联系乡镇(街道)制度,74个市直平安建设成员单位联系134个乡镇(街道)和786个县市区直平安建设成员单位联系5454个村(社区)。
三是开展互学互评交流。6月下旬,对全市12个县(市、区)、134个乡镇(街道)调解中心建设情况开展交叉互评,评查结果通报各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营造“争先进位、比学赶超”氛围。
三、坚持源头治理,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坚持和发扬“枫桥经验”“陵县做法”,切实把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化解在基层。
一是建强主阵地。以各级矛调中心为纽带,加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和访调对接联动机制建设。今年以来,全市各级矛调中心共受理各类矛盾纠纷19151件,化解18224件,化解率达95%以上。
二是建强专业队。推动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全市现有矛调专家库143个、专家4574名,建立医疗纠纷、交通事故、知识产权等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124个,聘请调解员828人。在市、县两级矛调中心设立“营商环境”窗口,排查化解涉企矛盾纠纷149起。
三是配强尖刀连。健全完善乡级调委会134个、村级调委会4095个、发展调解员1.5万余名,同时,积极吸纳法律顾问、“两委员一代表”、“五老”、社会工作者、心理咨询师等力量参与调解,有力夯实基层基础。
四、坚持人民至上,培育“德为民”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品牌矩阵。以“融合资源、提高质效、服务群众、打造品牌”为方向,推动各级各有关部门靶向发力。
一是完善“德为民”品牌体系。在市级,聚焦平安建设、法治建设的基本要求,秉持崇德、尚德、明德、弘德理念,通过“情、理、法”有机结合,解决群众“急难愁盼”。在县市区,探索形成禹城“枫调禹顺”、乐陵“乐无忧”、宁津“津心办”、齐河“齐为民”、临邑“邑和为贵”、平原“原满调”、天衢新区“水到衢成”等县域品牌,更接地气、更暖民心。在乡镇(街道),发挥矛调“桥头堡”作用,归纳、总结生命力强、成效显著的经验做法,实现“百花齐放”。在村(社区),网格员活跃在大街小巷,对矛盾纠纷做到问题先发现、情况先了解、矛盾先化解、化解不了再上报。
二是探索“网格+”联动化解品牌。依托网格化服务管理平台,探索建立“一站式+部门+网格”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联动机制,打造“一线排查+中心归集+部门化解”处置模式,鼓励党员、群众、“两代表一委员”、社会组织参与矛盾纠纷调解,扩大群防群治力量。6月30日,中央政法委《政法动态》刊发《德州市以“三三”工作模式提升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典型经验,省、市领导批示肯定。
三是加强提炼总结推广。承办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主题宣传活动山东行暨座谈会,中央、省级媒体刊发新闻稿件30余篇,取得了丰硕成果和广泛影响。常态化“走基层、看矛调”,形成一批有分量、有价值的调研成果,省、市领导先后5次批示肯定,《长安》杂志、《山东政法》刊物等采用信息8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