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诉源治理“三三制”
来源:长安评论 编辑:王岩
湖南省泸溪县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着力推进诉源治理“三三制”,打通多元解纷新路径。
构建三级平台
建立县、乡(镇)、村(社区)诉源治理平台。在县一级成立诉源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诉源治理调度室(中心、工作站),统筹协调、督导考评、日常管理和业务指导、牵头化解行业领域矛盾纠纷;在乡镇整合诉源治理工作站、综治中心、矛调中心、信访接待中心社会治理平台,推行员额法官联乡镇,强化司法确认,加强联防联调、源头化解;在村(社区),建立诉源治理工作室,依托人民调解委员会、一村一辅警一法律顾问、平安(综治)专干、网格员及“五老乡贤”力量,形成小组抓总、站室聚力、调解组织管面、调解员下沉的矛盾纠纷调处网。全县建立调解组织165个,配齐配强专兼职调解员995名。
推行“3+N”模式
即县、乡镇、村(社区)诉源治理工作站(室)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专业调解、行业调解、协会调解等方式运行,通过 “一站三中心”平台,整合乡镇综治、信访、司法所等,采取常驻、轮驻、随叫随驻的方式,推行一体化办公、一窗式接待、一站式服务、一网式办理的工作模式,全面打通多元解纷通道,有效推进矛盾纠纷化解。
三级联调化解
推行村社区初发初调、乡镇部门主管主调、县维稳联席办或信访联席办联动联调的三级矛盾纠纷联调机制。经三级调解仍不成功的,移送或告知当事人依法诉讼。在诉讼前可由县矛盾纠纷调处中心(诉源治理工作站)组织法院、公安、司法、信访等部门联合调解一次,或分流指派相关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进行一次调解,始终把调解贯穿于诉前、诉中全过程。同时,建立健全联络员制度、联席会议制度、巡回开庭制度,加强物业、家事、商事等纠纷情况的预警研判、主动化解、联动处置,选择典型案例就地巡回开庭,达到“审理一个,教育一片”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