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城县:创新“援法说事” 打造基层善治新范本
来源:德州政法 编辑:李军
德州市武城县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协商、办理、管理、监督基层群众自治事项,创新建立基层“援法说事”平台,在发挥好“红色业委会”和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的基础上,广泛邀请“三官一顾问”(警官、法官、检察官和法律顾问)等法律人士参与社区治理,既化群众“心结”,又开工作“处方”,切实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不断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实现集民意疏导、科学决策、合力干事和效果评估为一体的法治乡村建设创新,走出一条符合基层实情、体现时代特征、人民群众满意的基层治理之路。
▲武城县第一季度乡村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培训
推动“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
自治为本。印发《关于组织开展“援法说事 吾爱吾城”活动的实施方案》《“援法说事 吾爱吾城”操作规程》等文件,坚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依托城区“红色业委会”和农村“支部统领、主体分工”基层治理机制,充分尊重基层自治权利、村民意愿,群策群力、集思广益,客观公正反映民意、回应民需、解决民愁。
德治为基。将村规民约、道德规范、精神文明等德治建设融入“援法说事”的法治平台,通过红白理事会树婚丧新风、新乡贤参事会说和谐村风、道德模范评选育最美民风。
法治为纲。率先组织开展村(居)民委员会参与诉讼、提升应诉能力主题活动,整合公检法司及法律顾问力量,加强对村(居)民委员会参与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指导工作,依法保障集体和村(居)民合法权益。实施“镇村法律顾问一体化”机制,安排高质量法律顾问团队参与村级事务。培养1551名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和法治带头人,建立起了基层法治建设的中坚力量。扎实推进合法性审核向村级延伸,将合同、村规民约等全部纳入审核范畴,及时开展合法性审核。成功创建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3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5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3个。
▲“律师说事”
实行“说、议、办、评”四项流程闭环
通过对“说、议、办、评”4个核心环节的不断深化,走出了一条共商共信、共建共享的依法治村新路子。
“说”:有事敞开说。因地制宜组织、引导和动员村民通过个别访、网上聊、书面求、会上说等方式,充分表达意见、诉求和想法,把“事”亮出来,畅通民意表达渠道,创新推行“村民说事”“警民说事”“律师说事”等,无缝对接群众之间的利益契合点和需求连接点。
“议”:有事大家议。每月根据村(社区)事务类别及组织运行要求,通过党员大会议、联席会议、代表会议、法律顾问联合议等,集思广益,把“计”找出来,破解决策不规范问题。
“办”:有事马上办。一般事项快速结、重点事项书记抓、联办事项流转办,将村(居)民提交事项、村(居)务联席会议商议决定、村(居)民代表会议决议第一时间落到实处。
“评”:好坏大家评。通过一事一评、综合评价等,把民意评价作为对村(社区)干部、物业公司考评的重要内容,将各方评价汇总形成完整的“评”,把村级权力运行置于广大群众的监督之下。今年以来,累计召开说事会9场次,收到各类议题13项,解决率93.7%。
▲民法典讲座
探索“尊、学、守、用、评”五项“说法”新模式
丰富“说法”内涵。创新实施“村官说法”制度,将村干部纳入“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和人民调解员等培育工程的重点对象,围绕“尊、学、守、用、评”五个环节,同步制定涵盖党务、村务、财务等内容的“小微权力清单”,定期开展合法性审查、村庄守法考评,将“说法”体系的建立与执行作为检验村(社区)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是否到位的重要依据,引导“自治”在“法治”轨道上有序运转,倒逼干部改进作风。
多维融合发力。坚持与“网格微法庭”“警民说事”“检察官说法”“律师说事”等机制有效融合,实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办结、回访”处置闭环管理,全程保障乡村事务合法合规。截至目前,开展“村官说法”制度实地踏勘、专题调研、集体会商等活动8场次,村社重点项目建设、拆迁征用等涉法事务合法性审查20余件。
重视结果运用。强化“两说”(援法说事、村官说法)成果应用,将其列为村(社区)干部日常考核、评先树优的重要指标之一,通过评比晾晒、媒体宣传、风采展示等激励举措促进工作全面推开,以创建促提升、以示范带发展,以点带面、辐射全县,有效打造乡村善治武城“金名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