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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河县:构建新时代“枫桥式全域大调解”工作机制

来源:德州政法    编辑:王岩


近年来,齐河县坚持主动作为、靠前服务,创新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着力构建新时代“枫桥式全域大调解”工作机制,推动调解工作向纠纷源头防控延展,形成“一站化解、多元参与、协同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格局,有力维护了全县社会和谐稳定。

注重组织建设,打造多元解纷体系。齐河县在建立完善县、乡、社区(村)“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的基础上,按照“哪里有人民群众,哪里就有调解组织”的要求,着力完善新时代“枫桥式全域大调解”组织机构,全县形成以县级调委会为龙头,乡镇、社区、村调委会为基础,重点企业调委会为补充的人民调解网络。特别在乡镇(街道)各党群服务中心、辖区重点企业网格、村级调解室全部配备1-2名专兼职人民调解员,实现专职人民调解员乡镇(街道)、社区、村、企业行业全覆盖。同时,积极推动成立县级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委员会17个,行政调解委员会20个,努力形成功能完备、上下联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调解组织新格局。

注重机制建设,形成联动工作合力。健全完善新时代“枫桥式全域大调解”工作机制,先后制定了《关于建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诉调对接”工作机制的若干意见》《关于做好“访调对接”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建立“公调对接”机制的意见》等制度机制,推动各方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形成合力,有效化解了一批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改善司法程序质量、降低纠纷解决成本,推动多元解纷工作质效持续提升。

注重队伍建设,提高调解工作质效。积极协调政法各单位、民政等部门专业人员及资深调解员、法律顾问成立县级、乡镇级调解专家团,就全县涉法涉诉案件和重大疑难矛盾纠纷定期开展专家会审和联合调解。充分发挥“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作用,推行“支部+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工作模式,建立完善专业调解人员包村(居)、包户的工作机制。同时,深入挖掘基层资源,不断吸纳老法官、老检察官、老警官、老教师、老村支部书记等“五老”人员,发挥人缘地缘优势,实现“用好身边人巧解身边事”工作目标,打造了一批在群众中“叫得响、信得过、做得好”的调解工作室。今年以来,全县各级调解组织化解各类矛盾纠纷3000余件,其中,经各类调解室化解的矛盾纠纷1200余件,占比42%。

注重业务培训,提升社会治理成效。坚持“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以“内强素质抓培训、外树形象抓引导、标本兼治抓预防”为目标,定期开展调解员业务培训,围绕调解技巧、经典调解案例集体学习、互动交流,不断拓展知识面,切实提升业务素质和调解水平。大力推进人民调解工作社会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矛盾纠纷预警信息工作网络、处置预案、信息反馈等机制,全面落实矛盾纠纷排查清单、责任落实清单、协议签订清单“三张清单”,做到提前预防、超前工作,纠治“重打轻防”现象,“抓早抓小”全力做好源头防控,防止矛盾交织叠加、激化升级。今年以来,齐河县到省以上走访同比起数下降6.25%,人次下降26.1%,工作成效位居全市前列,全县社会秩序稳定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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