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人民调解工作创新升级乘“枫”而上
来源:宁夏法治报 编辑:王岩
将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做到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这是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调解工作的本色。近年来,宁夏司法厅立足调解工作的新职责新使命,锚定新目标新任务,充分发挥职能优势,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在服务保障中心大局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优化调解服务 构建多元化解新格局
近年来,宁夏回族自治区行业性专业性调解体系逐步健全,已建成覆盖物业、医疗等23个行业专业领域的调解组织,发展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662个,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达到100%。试点推行律师调解工作,建成律师调解室94个。同时,不断推动互联网、新就业形态、金融等领域调解组织建设,有效破解行业专业领域纠纷化解难题。建立青年律师参与调解机制,组织青年律师特别是新入职律师到司法所等实践锻炼。运用微信、手机App等新平台,为群众提供指尖上的调解和精准的法律服务。
截至目前,全区有各类人民调解委员会3994个,调解员21577人,调解咨询专家库271个,调解咨询专家5627名。人民调解员担任各级人大代表2850人。
将行政调解纳入法治政府考核工作中,加大行政调解与行政复议等解纷方式的分流对接,推动行政争议源头化解。指导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推进行政调解组织建设,厘清行政调解职责,规范行政调解程序。积极探索建立政府主导,吸纳专家学者、律师等社会力量参与的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推动相关纠纷争议实质性化解。
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纠纷化解多元平台、多元主体、多元方式中的基础性作用,探索以人民调解为基础,可复制、可推广的纠纷多元化解路径和方法,推动“塞上枫桥”调解品牌提档升级。
人民调解工作 质效不断提升
“今年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人民调解质效提升专项行动,各类人民调解组织排查矛盾人次、化解纠纷件数分别同比增长61%和42.4%,成功率达96.9%以上,超额完成民生实事指标任务……”这是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调解工作答卷中浓墨重彩的一笔。
“坚持关口前移、抓早抓小、应调尽调,组织人民调解全面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最大限度把矛盾尽早解决在基层、吸附在当地、消除在萌芽状态”,这是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调解工作的主基调。
如何最大限度把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和萌芽状态?近年来,宁夏回族自治区做深做细纠纷排查预警,把实质性化解贯穿矛盾纠纷预防排查、研判预警、跟踪引导全过程,推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闭环运行。坚持普遍排查与重点排查、日常排查与集中排查相结合,注重在日常生活中发现、收集矛盾纠纷隐患、线索,采取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防患于未然。主动深入到矛盾纠纷多、工作难度大的村组、社区、企事业单位,开展有针对性的排查,重点排查越级上访、治安隐患、群体性事件等苗头线索,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聚焦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群体、重点时段,以金融、劳资等领域为重点,特别是影响民生和社会稳定的重大风险隐患,常态化开展研判预警和化解工作。进一步健全司法确认制度,巩固调解成果,对调解成功的纠纷,及时制作调解协议书,通过回访等形式督促当事人履行协议。对不宜调解或调解不成的矛盾纠纷,积极引导通过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合法渠道解决,防止矛盾纠纷激化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