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社会治理有“三下”,广西鹿寨县全力打造解纷止争“终点站”
“让‘老师父’说话,给新桉树安家”,这个调解故事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鹿寨县平山镇已成为一段佳话。故事的主人翁平山镇“老师父”调解团队联合鹿寨县人民法院、平山司法所、派出所以及大阳村委会干部等,成功化解了大阳村如来屯陶甲(化名)与陶乙(化名)的山林地界纠纷。建立平山镇“老师父”调解团队是鹿寨县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新做法。
近年来,鹿寨县紧扣乡村治理目标任务,理清乡村治理负面清单,力量下沉,“握拳”破解基层治理问题,有效发挥部门联动作用;重心下移,紧跟群众法治需求,建立乡村治理法治服务队伍;服务下倾,织密综合服务网格,基层社会治理成效更加明显,全力打造了基层社会治理解纷止争“终点站”。
力量下沉
部门联动“握拳”更有劲
前些年,鹿寨县平山镇屯秋村塘底屯的男子莫某与女子罗某经媒人介绍相识并达成婚约,莫某给了罗某8.8万元彩礼以及价值约1万元的首饰等物品,之后双方开始同居,未办理结婚登记。一周后,因生活习惯等方面存在差异,二人争吵不断,莫某提出解除婚约,要求罗某归还8.8万元彩礼。罗某同意解除婚约,但因其生意亏损,只能先还5万元,剩余3.8万元分两年还清。莫某不同意,为此矛盾加剧。村委会干部将该纠纷告知中渡人民法庭。中渡法庭法官及时联系平山镇“老师父”调解团队,借助“老师父”们的力量开展调解。不到两天双方就签订了调解协议,罗某当场向莫某偿还5万元现金,并在一年内还清剩余的3.8万元。
近年来,鹿寨县注重发挥部门联动作用,建立县综治中心、县公安局、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司法局等多部门联动机制,出台《鹿寨县委政法委关于健全完善村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助力乡村振兴的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工作指导思想、主要任务及措施,积极推行“诉调对接一体化”工作模式,让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
该县建立了当地首个乡镇诉源治理合作工作站——中渡法庭与平山镇“老师父”调解站。中渡法庭为“老师父”提供专业的法律指引,借力和依托“老师父”成功在诉前化解矛盾纠纷近90件,调解成功率达95%以上,形成矛盾纠纷化解共同参与、共同协作、共同治理的工作新格局。
重点下移
乡村法治服务队伍更优秀
近年来,鹿寨县不断加强乡村法治服务队伍建设,建立人民法庭、派出检察室、派出所、司法所和乡村两级综治中心。2021年,县、乡(镇)、村(社区)三级综治中心挂牌成立,乡镇党委政法委员全部到位,“三官一律”(即“一村一法官”“一村一警务助理”“一村一检察官”和“一村一法律顾问”)入村实现行政村全覆盖。全县法律顾问为村民及村集体提供法律意见308件;参与矛盾纠纷调解730件,成功化解392件。
率先在广西打造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并列入县城乡融合发展改革集成试点。“法律明白人”在乡村治理中发挥积极的作用,已成为农村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和维护稳定的重要力量。今年以来,该县开展农村“法律明白人”骨干培训10场次;开展农村“法律明白人”文艺宣传巡演9场次,基层受众近万人。目前全县完成119个村(社区)357名农村“法律明白人”骨干的培养工作,实现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制度上墙、公示上墙,并给骨干成员发放聘书和签订承诺书等。组建“二级微信群”,近1000名农村“法律明白人”加入,并参加日常培训管理,实现登记造册。自2021年以来,该县有效引导农村“法律明白人”调解各类矛盾纠纷达1万多件。农村“法律明白人”在乡村治理中发挥了极大作用,为调解工作提供法律支撑,逐步形成一支“内生性”乡村建设力量,推动村民、社会和政府三方实现良性互动。
服务下倾
综合网格化治理成效更彰显
人在格中忙,事在格中做,让“格格不入”的问题在格中得到破解。这是鹿寨县建立综合治理网格化带来的美好景象。
近年来,鹿寨县着力强化综治网格化服务水平提档升级。整合信访、调解、治安、法治服务等资源参与线索收集和纠纷调处工作,使网格化服务提升为立体式管理网,有效将全县119个村(社区)划分为937个综治网格,配备网格员943人,其中列入综治网格化管理的场所有校园98所、重点场所998个;列入综治网格化管理的人员有跟踪重点人员4319人、跟踪服务易地扶贫搬迁的65户259人。
注重创新社会治理平台应用体系。将司法、消防、民宗、统计内容模块增加至县、乡、村三级综治信息化工作平台,使平台由原来包含23个社会治理模块增加至27个,有效提升农村综治水平,加大信息化共享力度。实现农村综治电子化防控入户。将1830个“天网”监控探头、1000个“雪亮”监控探头、15661个“百姓小天网”融合入农村综治网络,实现治安防控的“科技之眼”延伸到农户家,进一步提升农村地区治安防控能力。
鹿寨县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健全完善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将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有效管控预防社会稳定风险隐患,推进乡村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发展,确保群众安居乐业,夯实乡村振兴基层治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