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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昆明:石林打造彝乡新“枫”景

来源:云南政法    编辑:王岩

 

云南省昆明市石林彝族自治县坚持“三前”工作理念,即预测工作走在预防前、预防工作走在调解前、调解工作走在激化前,让平安石林建设取得新成效。

预测工作走在预防前

严格落实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制度机制,通过网格员全方位、多渠道了解矛盾纠纷信息,加强动态分析研判,发现异常及时干预,在矛盾排查、法治宣传等方面持续发力,让矛盾纠纷预测工作走在预防前。

利用“党建+综治中心”双网运行模式,实现县、乡、村三级综治中心全覆盖,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进行预前会诊,制定应急对策。

以固定日接访、定期下访、预约接访三种方式为基调,落实县级领导开门接访、乡级领导随时接访、村级干部上门走访,面对面倾听群众呼声,实打实解决民生诉求,使大量矛盾纠纷苗头得到及时反馈传递。

预防工作走在调解前

组建专业普法队伍,“村(社区)法律明白人”为百姓答疑解惑、释法明理;利用移动大篷车把法律知识送到群众家门口;“送法进校”显温情,成立老年大学法官工作室……依托线上、线下各种途径,多维度打造普法强基新高地,将法律知识传遍田间地头、深入群众内心。

发挥网格员矛盾排查排头兵作用,不断深化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构建起二级网格、三级网格、四级网格、五级网格、“微网格”。将网格员队伍延伸到村、组、户,形成了横到边、纵到底的组织网络体系。

各乡镇(街道)、各行业部门及网格员第一时间排查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存在的矛盾纠纷,确保纠纷信息畅通,实现早发现、早介入、早调解,为调解工作争取宝贵时间。

调解工作走在激化前

推出彝汉双语调处机制,成立“高玛饶”“阿诗玛”特色调解室,组建彝汉法官团队,妥善解决涉及彝族同胞的各类案件,促进民族团结和社会和谐。

推行乡镇(街道)综治中心“2+3(1)+N”机制实体化运行,各部门之间联调联动,形成基层治理强大合力,营造平安和谐的社会环境,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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