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法官的调解艺术
来源:平安鼎 编辑:王岩
与工作室同岁的,除了悬挂在门口的木制招牌,还有一张粉红色的“T型”长桌。这张形似“钥匙”的桌子,15年来一直摆放在“朱学军法官调解工作室”内,并于今年一月随工作室迁入新址。
“朱学军法官调解工作室”是新中国成立后,浙江省杭州市首个以法官个人姓名命名的调解工作室。来到此处的人,大多因矛盾纠纷而心生嫌隙,他们冷着脸,或是面红耳赤地坐在长桌两旁,桌面的宽度只有一臂距离,却遥远地将双方隔开。
桌子上方,“调和、调顺、解忧、解难”的标语醒目。朱学军坐在“T型”桌的正中间,他倾听、劝解、谨慎地表达每一次态度,不偏激、不偏袒。很多时候,调解双方最终都会获得一个满意的结果,握手言和。
朱学军是杭州上城区人民法院法官,是电视荧幕里的“和事佬”,是几十年的普法工作者。但在更多时候,朱学军坐在调解桌前——他是那个转动钥匙的人。
摸着石头过河
很多人认识朱学军,源于当地电视台一档名为《和事佬》的调解栏目。这个普法节目在晚间的黄金档播出,是杭州人茶余饭后的消遣。节目中,朱学军担任调解员身份,用他那流利的方言,应对家庭纠纷、情感纠葛、消费矛盾等,不管再奇葩,他都招架得住。
从容的背后,是经年累月的观察和积累。朱学军记得,1992年,他刚独立办案时,发现很多老百姓虽然打了官司,但对于最终的法律判决结果难以接受,常常心里带着怨气,“法律判决是刚性的,一代官司三代仇,想让双方都接受判决结果,并非易事。”
这让朱学军留意到调解的重要性,“有些人觉得判决结果偏颇,其实一定程度上是对法律知识的缺乏,所以我们通过‘调判结合’,利用调解的柔性,让矛盾纠纷化解在前,既是普法,也是纾解情绪的过程。”朱学军说。
为把握调解中“情”与“法”的平衡,朱学军督促自己在遵照法律的同时,多多换位思考,“要善于倾听,在把握住双方心理预期的基础上,勤于‘磨嘴皮子’,将法官判案中‘如我在诉’的心态带入调解过程当中。”
长久的实践迎来收获。在2008年至2009年,朱学军总共办理各类民商事案件956件,调撤率达到71.67%,各项数据都位居院内前列。2009年,因表现突出,43岁的朱学军荣立个人二等功,荣获全省十佳调解能手、杭州市劳动模范等荣誉。
与此同时,当时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的院领导找到朱学军,提出想要成立以他名字命名的调解工作室,“在我印象中,工作室是那种艺术大师才有的。”朱学军笑着捂住半张脸,打趣说。
“一切就像是摸着石头过河。”朱学军形容。那时,正逢互联网飞速发展,大家商议,利用互联网的亲民性,进行普法宣传。朱学军回忆,当时工作室在辖区4个街道中设立了“社区调解工作室联络站”,每个社区都组建了单独的网络群聊,居民有法律问题或是矛盾纠纷,都可以在线上或线下寻求解决,“打开网络视频电话,看到法官就坐在镜头里。现在看来,真有点如今共享法庭的意思。”
一年后,联络站在江干全区铺开,覆盖138个社区,将服务延伸到家门口。
“那时候大家普遍对于法律知识了解甚少,群众更像是一张白纸。”朱学军说,“将晦涩难懂的法律条文,变成通俗易懂的普法宣传,让大家知法守法懂法用法是我们的责任。”
电视里的“朱法官”
只要和朱学军面对面聊上一会,你就能感受到他过人的模仿力和表现力。他可以生动地再现出对方的语气、神态以及动作,在年轻时,还因模仿单位领导的说话语气挨过骂。他甚至考上过话剧团,用他自己的话说,如果不选择从事法官这一职业,现在可能也是大荧幕上的一角。
这种过人的能力让朱学军掌握了杭州话、宁波话、绍兴话、上海话,甚至是粤语等不同地域的方言。语言上的多样性,在调解过程中不自觉地拉进了人与人之间的联系,也使得“方言调解”成为朱学军的一大特色。
2010年1月1日,电视节目《和事佬》播出,平日神情严肃的法官,坐在居民中间,用杭州话进行法治宣传,深受市民的喜爱。“我本身并不怵镜头,只是把平常的调解工作完整地搬上电视,通过荧幕,普及法律知识。”回忆起节目刚拍摄时,朱学军说。
但朱学军有自己的忐忑,“有时候晚上睡前会回想,白天如果我换一种说法,可能会起到更好的效果。”
《和事佬》刚开播时,朱学军的儿子才小学,他常对着电视,嚷嚷着里面的法律知识,每次,朱学军都会耐心解答,“如果孩子都能听懂,那电视前的观众肯定都也能理解。”现在,朱学军的儿子在上研究生三年级,而朱学军出镜录制的和事佬栏目,已播出近2300期。
同样是2010年,电视剧《婚里婚外那些事》剧组找到江干法院,这部在央视八套播出的普法影片,以三位法官和两名律师的故事为主线,讲述了她们办理的几起奇异的离婚案件。这部剧以江干法院审判大楼为主要拍摄场景,小到盆栽、法袍,大到法庭、会议室,均由浙江的法院提供。
朱学军在里面本色出演“朱法官”一角。除了拍戏,他还负责担任剧组的法律顾问,对台词的准确性进行把关。
在翻阅台词本时,朱学军发现,台词并不严谨。他举例说,“我们一般讲‘现在开始法庭调查,原告你先陈述一下理由’,或是‘被告,听了原告的陈述,你有什么答辩意见’,这样相较规范。但台词本一上来就是‘原告你先说一下’,作为一部普法影片,难免会让人质疑其专业性。”
修改剧本,是一件繁重的工作,朱学军与同事不仅要确保准确,还得兼顾艺术效果,为不影响法院的正常办案,无论拍摄还是改剧本,他们都是利用空闲时间进行,大家要么起个大早,要么待到深夜。
“其实电视剧中有关婚姻的家长里短,我们在现实中碰到过太多次,但就是从这一件件家庭纠纷、邻里矛盾中,体现出司法为民的公正性。只要家庭邻里和谐了,社会这个大家庭就会多一些安定,自然会多一份幸福。”朱学军说。
调解是门“艺术”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朱学军成为了一个特殊的符号,观众会打电话给节目组,指名道姓要朱学军进行调解,“让朱法官来,我们信任他。”
信任二字,重于千金。在朱学军看来,这是自己在调解领域深耕产生的“刷脸”效应,“他们认为我作出的调解公平公正,这是压力更是动力,促使我把案情吃深吃透,把晦涩的法律条文更好地传播出去。”
2016年,随着浙江省高院作出“大立案、大服务、大调解”三大机制建设部署,江干法院迅速行动,发挥朱学军法官调解这块“金字招牌”作用,在诉前化解分流大量民商事纠纷。
在朱学军的视角里,调解是一门实实在在的语言艺术。他立志“成为调解的艺术家”,他把这项工作看得很重,因为知道要在“情”与“法”之间达成平衡,并不容易。
2021年,随着杭州市行政区划的调整,江干区被撤销,但“朱学军法官调解工作室”这张金字招牌保留了下来,并于今年搬入位于杭州市紫花支路6号的上城区人民法院院内,粉色“T型”长桌也一并搬入工作室的新场地。
新的工作室比原先稍小,墙上仍然贴着工作室成立之初,由朱学军本人总结的调解“五入法”,即入门、入耳、入心、入脑、入魂。他解释说,“入门”是让当事人对调解有基本的认识和信任,“入耳”是要倾听当事人的诉求,“入心”是让当事人感受到法官的真诚,“入脑”是要让当事人真正理解法律规定,“入魂”则是要让当事人从内心深处接受调解结果。
“社会在进步,人们对法律的认知也在进步,所以这更提醒我们要做到知行合一,不断地保持学习与精进。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感人是法官办案所需秉持的,而调解也是同理。”朱学军说,如今他欣喜地看到社会的普法效果,“调解的时候,居民常会翻出一本法律文书,对照法律条文据理力争,我觉得,这就是我们社会普法工作的成效,让大家学法、知法、守法、懂法,这就是我们的目的。”
现在,朱学军已经是全国模范法官、全国法院办案标兵,深耕民商事审判调解工作数十年,月均结案数仍在40件以上,而“朱学军法官调解工作室”也发展成一支十余人的专业队伍。
朱学军仍旧坐在粉红色“T型”调解桌中间,坐在那横与竖的交叉点上,他转动“钥匙”,告诉自己,“保持客观、保持中立,让法律说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