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融入社会治理大局,谱写“共同缔造”新篇章
来源:《民主与法制》周刊 编辑:王岩
近年来,湖北省武汉市从推动超大城市现代化治理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基层治理体系框架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积极推动党员干部和群团组织真正沉下去,深入服务对象、生产一线和基层单位,带着感情、带着责任、带着问题倾听群众呼声,及时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群众得到了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
在基层社会治理大格局中,武汉市政法单位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共同缔造”理念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提供了有力法治服务,争当共同缔造“生力军”。
协商在一线,同频谱和谐
“若得不到合理补偿,我决不罢手!”武汉市江汉区万松街道航侧社区位于青年路和航空路金石架经济带,紧邻武广世贸核心商圈,该社区居民王某认为自家在拆迁还建期间过渡费偏低,产生不满情绪。
为及时化解该矛盾,航侧社区联同相关部门、项目方和当事人家庭,积极搭建平台,主动沟通、多方会商,在政策标准内最大限度解决其合理诉求。
为此,该社区书记多次前往王某居住地上门沟通,通过以案说理、耐心解释,引导其通过合法途径表达诉求。同时,社区围绕王某家庭开展温情化解,针对王某身体残疾和疾病情况,及时开展困难帮扶,让其感受到温暖,体会到诚意,并积极争取其家人理解和支持。最终,在多方努力下,王某家庭与项目方达成一致,矛盾就此化解。
而在武汉市长江新区谌家矶街道天兴花园社区,由于人口结构复杂,居民年龄偏大,患有基础病情况较为普遍。辖区居民张某患有残疾,家庭生活困难,产生负面情绪。
长江新区“平安办”得知后,组织工作人员上门面对面听取张某诉求,并向其宣讲相关政策,同时针对其家庭实际困难,明确点对点帮扶措施,定期安排志愿者上门慰问,及时沟通。在街道干部、社区网格员等共同努力下,张某最终认识到自己存在理解的偏差。
类似上述矛盾,在基层中时有发生。如何创新机制,充分调动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激发群众主人翁意识,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的烦心事,成为一项重要课题。
武汉市江岸区百步亭社区是全国第一个不设街道办事处的新型社区。该社区集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廉租房于一体,人员结构较为复杂,时常发生各类矛盾纠纷。
该社区秉持“共同缔造”理念,不断探索基层社会治理新路径,以网格治理为牵引,创新“组织百步内建立、矛盾百步内化解、活动百步内开展、服务百步内到位”的百步工作法。一是组织百步内建立。将党小组建在楼栋,打造“两长四员”延伸治理链条,以“红色拍档”特色载体,带动社区党员群众共同参与社区治理。二是矛盾百步内化解。建立“136矛盾纠纷多元调处机制”,以社区党委为中心,通过“三方联调”“六步议事”,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三是活动百步内开展。探索警群联防,汇聚各方力量,发动居民自治,培育“百步不停、永远前进”的社区文化,利用熟人熟事优势,让小矛盾小纠纷就地解决。四是服务百步内到位。坚持做到“三必到、五必访”,即居民有突发事情、有不满情绪、有家庭纠纷,网格员必到场,对困难家庭、生病住院、下岗失业、刑释回归、孤寡老人,网格员必须登门拜访,真正将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放在心上。
为实现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百步亭社区坚持用贴心服务防范矛盾纠纷,及时处理居民的有效诉求,托起了群众的“大幸福”,为基层社会治理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武汉市硚口区六角亭街道荣东社区,是一个典型的商住混居的老旧小区,旧改前路面污水漫溢,每逢暴雨楼顶渗水、楼下淹水,管理欠缺,居民意见较大,矛盾纠纷频发。
荣东社区综治中心创新开展“大树下议事会”,将一块空地改造为一处居民休憩场所,推行开放式室外议事模式,每周进行一次树下议事,推动矛盾化解在基层。据悉,在整个旧改过程中通过群众点问题,社区引导协商,推动重建活动广场、停车棚、文化长廊等公共空间12处,解决排烟、排水、消防、安防等30多项民生问题,拆除违建447处、6400平方米,得到了居民的广泛认可。
“居民参与议事的热情高了,问题也就迎刃而解了。”该社区负责人称,通过居民议事会自治载体,聚合社区退休老党员、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吸引居民、服务居民,常态化联系居民说事、议事、办事、解事,力争从源头上防范化解矛盾纠纷,提高社区自治水平。
志愿服务队,合力解民忧
近年来,武汉市积极营造人人学雷锋、个个争当志愿者的良好氛围,涌现出一批志愿服务团队,成为参与“共同缔造”的重要力量。
武汉市武昌区珞珈山街道东湖村社区有这样一支志愿服务队,他们是由快递小哥、外卖骑手、网约车司机等就业群体组成,命名为“小巷院士”志愿服务分队。
作为老旧小区,东湖村社区一直面临停车难问题,居民乱停乱放现象非常严重,部分居民在自己停车处私自安装地锁,将公共空间据为己有。为解决此问题,“小巷院士”服务分队群策群力,在小区开展停车规则的宣传,让小区居民知晓规范小区停车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再在小区施划停车线,号召社区居民规范有序停车,最终解决了社区停车难问题,维护了小区周边的通行秩序。
洪山区珞南街道方桂园社区创新发展新时代群防群治工作,搭建以社区综治中心为主的多元协商平台,成立以网格员、下沉党员、直管党员为基础的“灯塔网格服务团”,定期与居民“谈心说事”,先后协调推进桂湖东路改造、花坛整治等实事项目15个,解决了卫生环境差、老小区水压不足、便民设施缺乏、路灯昏暗等各类问题100余个。
值得一提的是,针对桂子花园一期加装电梯意见分歧问题,该团队积极作为,在充分研读电梯加装文件、实地调研其他小区加装电梯经验后,挨家挨户讲政策、做工作,取得良好的效果。
方桂园社区积极发挥综治中心一站式协商平台作用,围绕“党员先行,群众参与”这一原则,采用“先搭架,后筑牢”的递进工作模式探索建立矛盾盘查、研判、预防、疏导、化解、稳控“六项机制”,问需于民、问计于民,让每一位居民都参与共谋共治,营造治安秩序良好、邻里和谐相处的社会环境。
在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军山街道川江池社区,为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成立了以社区书记牵头,社区网格组长、网格员、律师、人民调解员、平安建设志愿者、退休党员等为成员的“邻里和”调解服务队。
此前,该地曾发生过小区业主与夜市摊贩因噪音、油烟污染产生的尖锐矛盾。接到居民反映后,“邻里和”调解服务队在社区书记的带领下,第一时间赶到现场了解情况,并协调社区律师、小区物业等各方力量,普及相关法律知识,面对面交流。最终,将摊贩集中安置在空置的安全区域,既不妨碍交通,又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解决了居民的合理诉求,受到大家一致好评。
黄陂区六指街道新博村的“老师傅”调解工作室、新洲区阳逻街道的“春晖调解工作室”、东西湖区金银湖街道碧海社区的“百日先锋队”、武昌区杨园街道理工大社区的“平安合伙人”、武昌区南湖街道华锦社区的“民调服务队”……一个个耳熟能详的名字,一件件为民解忧的故事,激发着更多人加入志愿者队伍中,让旁观的你变成行动的我,通过建阵地、组队伍、挖能人、创品牌,全力办好民生事。
政法部门齐上阵,共画“同心圆”
据悉,为当好“共同缔造”生力军,武汉法院各人民法庭通过建立法官与网格员联络名录,健全巡回审判点、法官工作室等工作机制,加强法治实践基地建设,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见法率”;推进普法宣传教育,通过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广泛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积极推进“法校共建”活动,不断提高基层干部群众的法治素养;依托“居民议事会”“邻里议事厅”等群众议事平台,主动了解村(社区)在改善人居环境工作中的现实困难,及时反映并力所能及地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记者梳理发现,武汉法院各人民法庭立足“抓前端、治未病”,主动融入基层治理体系,积极参与平安稳定风险研判防控工作。同时,主动加强与信访办、司法所、派出所等基层单位的协同配合,积极推进矛盾多元化解。
此外,各人民法庭深入实施民法典,妥善审理家事、乡邻、物业、侵权等纠纷,推进“审执一体化”,促进移风易俗和乡风文明;依法审理涉农产业、银行金融、知识产权等纠纷,服务企业经营发展,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抓好环境资源审判与司法实践基地建设,筑牢生态司法保障屏障;抓实公正与效率,深化繁简分流,坚持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办出一批具有示范引导意义的典型案件,促进案结事了政通人和。
值得注意的是,各人民法庭充分考虑城乡差异,坚持“一庭一品”“一庭一专”,紧扣综合性法庭、专业性法庭、功能性法庭定位,围绕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共建共治共享”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力争打开新局面、作出新贡献。
据悉,一些区域的人民法庭集中受理全区民间借贷、家事审判、侵权、借款合同类以及涉未成年人案件,妥善化解涉民生、涉“三农”领域、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土地征收征用等纠纷,全面落实就地解纷、普法宣传的功能,为乡村建设提供司法服务。
比如,武昌区法院水果湖法庭通过“法院+银保调”机制集中审理全区金融案件,为“华中金融城”保驾护航;硚口区汉正街、汉南区湘口、江夏区五里界分别打造“都市楼宇法庭”“种子法庭”“环境资源保护法庭”。江岸区法院西马法庭建立全省首个法院、公安、妇联三方反“家暴”协作机制,与区妇联、团区委等联合打造家事暨未成年人保护特色品牌“春苗幸福驿站”;二七法庭立足集中办理侵权纠纷特色,打造“平安相随”工作品牌,探索构建医疗纠纷“鉴定前置+多元解纷”机制,开展“医法同行”等特色宣传活动,织密民生安全、生产安全、医疗安全司法保障网络。硚口区法院仁寿法庭作为全市首家“家事法庭”,坚持以情感修复为导向,探索创设“七步诊疗式调解法”、反家暴红黄蓝分级预警等工作机制,高效落实夫妻财产申报制度,积极推进“两书一函”和“三令两书”制发工作等。
除了法院系统,公安、检察、司法行政等部门也以实际行动深化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比如,武汉市公安机关积极组织开展“235”包联、“万名警察进社区”“千局联千企”和“政法先锋进村湾”等活动,持续拓展下沉广度、加大打防力度,并积极发动治保会、网格员、楼栋长、下沉党员、物业公司、社区志愿者等群防群治队伍以及各方社会力量,做实做强社区警务团队,构筑起保护人民群众安全的“铜墙铁壁”。
武汉市检察机关切实履行“公共利益代表”神圣职责,突出抓好“4+10”公益诉讼法定领域办案工作。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检察院办理的督促保护矿产、林地和耕地资源行政公益诉讼案,被最高检评为“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典型案例;蔡甸区检察院建立沉湖湿地公益保护基地,推动职能部门解决后官湖长达12年的沿湖养殖场问题,被最高检评为湿地保护典型案例;江汉、汉南等区检察院积极争取人大、政协支持,建立公益诉讼检察建议与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衔接转化工作机制,促推形成监督合力,共同守护公共利益。
武汉市司法行政部门坚持资源下沉,多元服务便民利民。如,公证机构聚焦基层治理“最小单元”,重点围绕社区居委会、居民、企业三类对象,深入实施公证人员进社区、公证服务进社区、公证宣传进社区三项行动,打造更加便利的公证法律服务新场景新体验,以公证服务“小切口”撬动社区治理“大民生”。全市公证机构与司法所联系,公证员从“坐堂式办证”到主动服务,实行“一站式”公证咨询和受理服务,打通了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神经末梢”,及时感知、妥善解决社区居民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释放公证服务“最大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