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资源县人民法院六举措绘制民族团结同心圆
来源:长安评论 编辑:王岩
广西桂林市资源县人民法院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围绕“中华民族一家亲,司法为民暖人心”创建主题,将民族团结工作贯穿立案、审判、执行每一环节和法院工作的各个方面,为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营造良好司法环境。
强化组织保障。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党组书记、院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院领导为专班负责人,制发创建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层层压实责任。定期组织全院干警认真学习有关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指示精神,结合本院实际统筹部署,有序推进、有效开展。
注重党建引领。重点培树“党旗领航,天平增辉”党建品牌,常态化开展党性教育、红色教育、党日活动,组织党员干警赴红军长征文化廉政基地、党员群众初心馆等红色教育基地学习。充分发挥基层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调配干警及各庭室业务骨干组成志愿服务队,到乡镇开展送法进学校、进农村等活动,积极传播法治之声。
立足审判职能。结合车田苗族乡、两水苗族乡、河口瑶族乡三个少数民族乡,打造民族团结进步共建法庭。依托“普通话+苗语”“普通话+瑶语”等双语特色,培养双语法官和人民陪审员。在车田法庭设立“石榴籽”调解室,法官走进民族乡、村屯、农户化解矛盾,开展巡回审判,将法庭搬到农家小院、田间地头,为偏远地区群众解决诉累,打通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创新调解模式。在3个民族乡的23个行政村和449个自然屯设立双语法官联络点、巡回审判点、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点,搭建“双语法官+基层干部+人民陪审员”常态化调解网,形成“三点一网”解纷机制。以车田法庭成功调解家庭纠纷为真实案例,拍摄微电影《母亲的起诉状》,广泛宣传。
践行司法为民。以开展“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为契机,走进苗乡开展“六一”慰问活动,关爱少数民族儿童健康成长,申报司法救助案件。成立资源县人民法院生态环境保护巡回法庭,审理涉生态环境类刑事案件。
强化宣传引导。线上线下联动,充分利用宣传栏、电子屏、展板、海报、涂鸦等形式,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在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广泛宣传民族团结进步各类工作动态,营造浓厚宣传舆论氛围。扎实组织开展“三月三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民族乡法治宣传周、宪法宣传日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向广大群众宣传宣讲党和国家民族政策、法律法规等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