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昌乐:乡村治理舞台上有支“民调团”
来源:潍坊融媒 编辑:王岩
乡村治,百姓安。小小村庄,千头万绪,管好“小事”就是治理“大事”。在潍坊市昌乐县红河镇,充分发掘利用农村“大总管”“村口大妈”、农村“文化人”三支民间力量,组建“民调团”,为就地化解矛盾纠纷、提升村庄自治效能增添“源头活水”。
选好人、定好位
让“民调团”有名有分
农村“大总管”“村口大妈”、农村“文化人”这三支民间力量在农村普遍存在,他们来自群众、亲近群众,有空闲时间,随着法治建设的深入推进、乡风文明的持续改善,以三支力量为代表的农村群众参与村庄治理的积极性日益高涨。但由于缺乏有效组织、身份职责不明确,在参与矛盾纠纷调解时往往存在顾虑,担心调解不恰当容易在村里留下负面印象;另一方面,由于缺少系统培训,这部分人在参与矛盾纠纷调解时缺少客观深入查找问题根源、对症下药的能力,导致有时不仅调解不成还易引起误会。
为更好发挥三支民间力量在村庄治理中的作用,红河镇从“选好人”出发,按照村“两委”提名、会议选举、上报备案流程,汇聚农村“红白事总管”“村口大妈”以及退休干部、教师、乡村医生等农村“文化人”力量,累计选拔311人,在各村建立“民调团”。同时,为让“民调团”更好发挥作用,由镇综治中心为“民调团”成员颁发聘书并张榜公示,明确察问题、调纠纷、报情况、办活动等职责,由村“两委”根据人员特长因人定责,扫清“民调团”顾虑,激发参与调解的积极性。
红河镇红河村的徐凤兰,在外人眼里是一名十分“称职”的“村口大妈”,孩子都已成家立业,生活无忧无虑,串串门、聊聊天占据她日常生活的大部分时间。在村民这里,她也是左邻右舍的“知心大姐”,村里村外的“调解能手”,身份的华丽转变,正是由于红河镇成立“民调团”的创新举措。“我这个人好管点‘闲事’,以前家里人都嫌我‘多管闲事’。去年11月,村里选我当调解员,镇上还发了聘书,我现在名正言顺,更得好好管了。”徐凤兰说道。
抓前端、治未病
助“民调团”唱好主角
“小病”好治,“大病”难医。在乡村治理中,村级矛盾发现渠道少、调处不及时等问题普遍存在,有些通过中间人调和就能化解的“家事”,由于缺少必要的外部力量介入,逐步演变成情况复杂的“公事”。
“民调团”来自群众,成员各有所长,“红白事总管”虑事周全,“村口大妈”能唱会跳,乡村医生擅长看诊开方,半个村都是老教师的学生……他们消息灵,在与村民打交道时就掌握村情民意和矛盾萌芽;他们心肠热,谁家有矛盾都愿意组成“老娘舅游说团”自发前往调解;他们威望高,村民有矛盾也愿意让他们主持公道。
“以前俺和邻居有点小矛盾,弄得多少年一直不搭腔,也不交往。去年村里红白喜事总管李新增来找我,说邻居家孩子结婚人手不够,叫我去帮忙,有意帮我们化解矛盾。我想着这是大事,我不止自己去了,还叫上家里人一块去帮忙。因为这个事,我们两家心里的疙瘩也解开了,关系比原来更亲了。”村民李荣贞说。
红河镇坚持“好钢用在刀刃上”,分类施策动员“民调团”成员发挥自身优势,在办理“红白”公事、闲谈交流、送医看病、健身休闲等过程中,就能发现矛盾和问题。结合昌乐县“三三制”矛调工作法中“及时调”经验,对生活琐事产生的矛盾纠纷,组织“民调团”能化解的当场化解,相对复杂的联合调处,化解不了的及时上报,防止“小矛盾”变成“大案件”,营造文明和谐的邻里关系。
建机制、强激励
为“民调团”助力点赞
新形势下,基层社会矛盾纠纷复杂多变,牵一发动全身,做好矛调工作更要解决调解员动力不足、能力不专等问题,以完善的激励机制,增强调解员的积极性和荣誉感。
红河镇结合“民调团”工作情况,建立健全调解员评价机制,每年评选3名“金牌调解员”、10名“优秀调解员”,给予全镇表扬宣传和物质奖励,倡树履职尽责、评先树优的鲜明导向。对“民调团”成员实施动态管理,年度“优秀调解员”晋聘为镇级专职调解员,并组织开展跨村流动调解,增强部分班子薄弱村内部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全面提升矛调工作成效。定期组织矛调培训班,讲解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普及法律法规,助力“民调团”成员由“业余选手”转变为“矛调专家”。
“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方法,在“一来一去”中更好发挥各村“民调团”作用,以“小切口”推动“大变革”。红河镇“民调团”,为新形势下应对村庄治理挑战、做好群众矛调工作探索出一条有效途径,自潍坊市社会稳定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开展以来,红河镇“民调团”成功摸排化解矛盾纠纷492件,占全镇化解量的35%,全镇信访量下降近30%,刑事案件下降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