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德城区法院:巡回法庭进乡村,化解纠纷促和谐
来源: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编辑:王岩
巡回法庭移动的是国徽、法槌,不变的是“如我在诉”的理念和司法为民的情怀。近日,德州市德城区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巡回法庭走进德城区某街道办事处某村,巡回审理了四起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案件。
基本案情:
原告某村委会于2002年先后与被告崔某等四人签订了为期30年的土地租赁合同,现原告以该合同违反法律规定,要求确认租赁期限超过20年的部分无效,并要求被告清空土地上的附属设施,将土地交还原告。
案件受理后,运河街道办事处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派驻法庭调解员魏吉艳在承办法官张羽的指导下参与案件的调解。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向当事人释明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和责任承担,调解员从双方共赢的层面考虑,积极与双方沟通,历经多轮调解,原告某村委会与四被告重新协议签订了土地租赁合同,原告当庭撤诉。至此,该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实现案结事了。
随着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案件逐年上升,通过巡回法庭开庭审理案件,由法官结合土地承包合同相关法律知识进行当庭普法,并针对案情讲解双方签署新的土地承包合同应注意事项及合同解除条件等要点,能够有效促进案件办理“减量提质”,以个案办理推动实现类案解决,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下一步,德城区法院将继续充分发挥人民法庭维护基层社会安全稳定的前沿阵地作用,立足司法审判职能,落实普法责任制,常态化开展巡回审判,以民生案件为着力点,“以案释法”“以案说法”“以案普法”,切实做到“哪里有群众需要,司法的脚步就走向哪里”,为辖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