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潍城:“三优化”打造困难妇女群体司法救助工作新模式
来源:潍城检察 编辑:张敏
自“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专项活动开展以来,潍坊市潍城区检察院把困难妇女司法救助工作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依法自觉能动履职,用足用好各项司法保护与救助措施,高质效办好每一个困难妇女司法救助案件,取得明显成效。
优化线索受理
变“被动救助”为“主动救助”
一是强化内部联动。发挥“四大检察”一体办案机制作用,每月定期梳理刑事案件,建立被害人情况互通机制,注重从案件受理关口和办理环节寻找线索,形成救助合力,内部移送司法救助线索14件,救助24人。二是加强乡村线索摸排。加强与人大代表联动协作,把救助重点向进入检察办案环节的五类农村地区贫困当事人倾斜,将法治保障与网格融合,打通困难妇女司法救助工作“最后一公里”。三是数字赋能司法救助。探索救助领域数字化,聚焦困难妇女群体,整合检察、民政、公安等数据资源,精准筛查司法救助线索,更好发挥司法救助“救急解困”作用,通过人员比对、数据碰撞比对,共获取6条司法救助线索,发放救助金2万元。
优化救助方式
变“案后救助”为“同步救助”
一是开通救助“绿色通道”。创新主动发现、主动告知、主动协助、主动调查“四个主动”举措,在办理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案件过程中,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妇女坚持主动告知,确保案件当事人对申请救助事宜应知尽知,对于出行不便的当事人,积极探索上门办理司法救助,让群众“零跑腿”。二是推行救助“一站式服务”。树立特殊保护意识,对性侵妇女的案件,联合控申部门实行“一站式”服务,即在办理刑事案件询问被害人时,控申部门同步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开展调查工作,避免对被害人的身心造成次生伤害,给予特殊、优先和全面保护。三是注重人文关怀。联合区妇联、社会志愿者服务站,采取帮扶关爱、释法说理并用方法,持续关注被害人的心理健康,视情况安排专业心理咨询师为其排解情绪压力、缓解心理问题,共计为17人提供心理疏导。
优化救助效果
变“单一救助”为“多元救助”
一是实施综合救助。积极向党委汇报司法救助工作开展情况,探索“检察+企业+X”司法救助模式,积极争取政策和资金支持,鼓励社会团体、爱心企业参与,与区工商联等部门构建联动救助机制,有效破解资金来源单一难题,形成多元化救助格局。二是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建立“检察+妇联”联动机制,与潍坊市潍城区妇联等11家单位建立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相衔接的多元救助模式,联合县妇联会签《关于共同推动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的合作机制》,互通共享信息,通过司法救助化解潜在信访矛盾,形成多部门共同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合力。三是巩固救助成果。突破“一次性”救助思维,通过定期回访进行跟进救助,协调落实社会保险、残疾人补助、子女教育等后续社会保障,从“就案办案”到“一次救助、长期关怀”,实现专业化办案与社会化保护配合衔接,推动爱心企业为困难妇女当事人提供就业岗位11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