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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蒙乡贤“4+3+1”新机制 助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

来源:临沂政法    编辑:李军


近年来,沂水县公安局马站派出所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探索创新、培育组建“沂蒙乡贤”专职矛盾纠纷调解队伍,倾力打造沂蒙乡贤“4+3+1”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新机制,最大限度提高矛盾纠纷管控率、化解率,实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民事不转刑”的目标。2023年,马站镇刑事发案同比分别下降56%、11.2 %,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在全市162个乡镇中位居前列,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

严格程序标准,选好乡贤队伍

严格程序强队伍。“沂蒙乡贤”选用遵循“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严格标准条件和推选流程,本着实事求是、利于工作基本要求,将各村街、社区真正想干事、能干事、会干事且德高望重的群众推选出来,担任“乡贤”。马站镇委镇政府分别制定出台了“沂蒙乡贤”服务队助力乡村振兴和沂蒙乡贤“4+3+1”多元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实施方案,按照“沂蒙乡贤”服务队成员标准条件及推选办法,依照“四议两公开”工作流程和“崇德尚法、为人正派、热心公益、处事公道、群众认可”的标准,坚持公开遴选,每个管理区推选三名沂蒙乡贤,按照乡村公益岗标准落实待遇,致富带头人和曾经担任过村干部、乡村教师的人员等成为主体,成为维护村庄和谐稳定、参与村庄治理的一支有生力量。

 做强运行保障,筑牢乡贤阵地

保障运行强阵地。“沂蒙乡贤”作用发挥成效如何,阵地建设至关重要。马站镇着力在硬件和软件两个方面下功夫,确保“乡贤”有场所办公、有制度遵循、有工作保障,不断筑牢“乡贤”阵地。一是建好场所。依托现有办公场所,在派出所设立“沂蒙乡贤调解中心”,在各村设置专门办公室,悬挂“沂蒙乡贤”门牌,并将集中坐班、工作流程、职责任务等制度上墙,镇里统一配置办公桌椅,便于“乡贤”服务队开展工作。二是完善制度。对“乡贤”实行集中坐班制,统一悬挂胸牌,每日派出2名“乡贤”轮流到派出所“沂蒙乡贤调解中心”坐班,听取、收集群众意见建议、需求诉求,接受村民来访、受理调解纠纷,充分利用“乡贤”人情熟、会讲“老理”的独特优势,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三是搭建平台。探索建立了“4+3+1” 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并搭建“沂蒙乡贤”矛盾纠纷化解网上流转平台,常态化、流程化开展矛盾纠纷多元化解。

“4+3+1”机制。“4+3+1”即:四层级,在乡镇层面建立矛盾纠纷调处四个层级,一级为村街乡贤、二级为村居(社区)负责人、三级为管理区分管书记、四级为镇沂蒙乡贤办主任;三条线,实行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一联席,组建成立由乡镇分管负责人任主任,综治、信访、派出所、法庭、司法、国土和自然规划、乡建、人社、财政、综合执法等站所部门为成员,公益律师参与的矛盾纠纷调处化解联席办。初步形成了各负其责、层级化解、闭环流转、确保稳定的矛调化解新机制,起到了“安全阀”和“助推器”的良好作用。

 突出排查化解,发挥乡贤作用

化解矛盾强作用。“沂蒙乡贤”的首要任务就是将集中坐班、入户走访和上级12345热线反馈等渠道获取的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一是录入平台推送办理。对排查发现或接报的一般性矛盾纠纷,按照首问责任制要求,对不能在第一时间自行调处化解的,由第一受理单位、乡贤将矛盾纠纷信息录入平台,自动推送至沂蒙乡贤办,按照属地管辖、业务管辖原则由乡贤办分别逐级推送办理,并在规定时间内报告结果。二是积极开展层级化解。对自身能调解的问题,“沂蒙乡贤”主动上门协调,及时化解;对于需要村“两委”会议研究的,及时上报;相对棘手的问题,通过组织召开党员、群众代表听证会,依靠群众力量推动问题矛盾化解、问题解决;对于村级无法解决的,及时上报管理区汇总,由镇政府定期召开分析研判会统筹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合力化解。三是适时推进三调联动。对四级化解不成的复杂矛盾纠纷,根据案情、性质和前期办理情况,按照职责范围,通过平台推送至主管责任单位,组织开展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条线化解。对三条线化解不成的,由沂蒙乡贤办汇总分析化解过程及相关诉求,通过平台提交镇联席办开展综合化解,直至化解成功,真正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让群众满意。

2023年以来,“沂蒙乡贤”调处各类矛盾纠纷530余起,矛盾化解率高达98.58%,真正在辖区群众中“调”出了亲和力,“解”出了威信力,取得了“矛盾少、秩序好,村庄改善、群众满意”的良好成效。

 强化组织管理,提升乡贤效能

强化管理提效能。一是注重培训提升。定期举办矛盾纠纷化解专家讲座、专题培训班,组织沂蒙乡贤、调解干部赴先进县区考察学习,全面提升沂蒙乡贤、调解干部综合业务素质。二是做优考核奖励。在对沂蒙乡贤每月发放基本工资的基础上,根据矛盾纠纷化解绩效考核情况给予一定数额的奖励,按照一事一奖的办法,每调解一起给予一定奖金。同时,每季度评选一批优秀沂蒙乡贤和调解干部予以专项表彰奖励,有效调动工作积极性。三是严格督导落实。将“4+3+1”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纳入综治工作(平安建设)考评的重要内容,由派出所会同镇联席办对机制运行情况开展不定期督导检查,对矛盾纠纷问题突出的村(社区)和单位,通过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方式,限期进行整改。四是强化宣传引导。积极构建集微信微博、“沂蒙乡贤”网站、宣传站、平安“大喇叭”、广播电视“五位一体”的全方位宣传模式,教育引导广大群众树立矛盾纠纷化解正确导向,以合法理性方式表达利益诉求、解决利益纠纷、维护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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