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法理情并用为齐鲁“枫”景点墨添彩(一)
来源:法治日报 编辑:王岩
为了人民、依靠人民,
始终是“枫桥经验”的生命线。
多年来,
山东在坚持和发展
新时代“枫桥经验”过程中
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守正创新、多措并举,
通过织密调解网络、搭建综合平台、根植齐鲁文化……
形成具有时代特征、齐鲁特色的“枫桥经验”山东路径
济南市莱芜区:发挥“调解名人”效应让矛盾纠纷实质化解
2023年7月,济南市莱芜区其欣调委会调解员王其欣调解非婚生子抚养权纠纷。
解纷故事:
2021年,赵某(女)结识李某(男),两人很快确立恋爱关系并同居生活。2022年7月,赵某生下一女孩。孩子出生后,两人频繁发生争吵,感情状况急转直下,2022年11月,赵某向李某提出分手,双方矛盾加剧,赵某搬离出租屋回到老家生活。2023年初,赵某思女心切,要求要回孩子的抚养权,遭到李某及其父母的阻拦,双方发生冲突。2023年7月,赵某向济南市莱芜区其欣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请,请求调解抚养权纠纷。
调解员王其欣了解案件事实经过后,首先向双方明确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权利的原则,告知民法典中涉及子女抚养问题的相关法律规定,并在此基础上,着重从消弭双方怨恨、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保障非婚生子合法权益等方面释法说理,结合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最终双方自愿达成以下协议:孩子由赵某抚养至八周岁,李某按月支付抚养费;李某及家人依法享有对孩子的探视权,赵某予以配合;孩子八周岁后,可自主选择跟随父亲或母亲生活,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支付抚养费至婚生女年满十八周岁。
调解感悟:
许多案件的当事人之间往往有着各种各样的联系,解决纠纷后仍然会有诸多交集,情感、情绪方面的变化很可能使原有矛盾激化,从而又会产生新的矛盾纠纷,这就要求调解员不能只解“表面疙瘩”,只有把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做通做透,消除隔阂,才能有效防止和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
亮点捕捉:
济南市司法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创新人民调解工作新模式,着力推进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及区域调解品牌的发展,充分利用本土人熟、地熟、事熟的“调解名人”效应,促进矛盾纠纷公正、高效、实质性化解,激活了基层治理的“一池春水”,为基层社会治理赋能添力。
东营市河口区:调解模范解纷有招 土地纠纷人和事了
2023年1月17日,付云清调解土地承包纠纷。
解纷故事:
胡某与牛某于2020年3月签订土地承包合同,约定将牛某承包的100亩土地承包给胡某耕种,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农作物收获完成,承包费每年33000元。胡某在该地块通水通电,并种植了小麦、玉米、大豆等农作物。2022年底,牛某找到胡某要求提前终止合同,收回土地,胡某多次找牛某协商未果,故来到东营市河口区六合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付云清认真查看了胡某提供的土地承包合同以及通水通电工程等费用明细,又找到牛某了解其提前终止合同的原因,经过多日耐心反复调解,最终牛某和胡某握手言和,约定合同继续履行,胡某通过手机银行将后两年承包费共计66000元现场转账给牛某。
调解感悟:
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发生在农村的合同纠纷越来越多见。做好此类纠纷调解工作,调解员不仅要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还要积极引导当事人进行换位思考,稳定双方当事人情绪,为化解纠纷创造先决条件。
亮点捕捉:
近年来,河口区司法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将为群众排忧解难作为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关键环节和重点措施上集中力量,全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2023年以来,河口区人民调解组织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434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