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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武城:用司法建议为开垦地争议化解开“良方”

来源:山东法制报    编辑:李军


“借鉴我县案例,举一反三,为破解我县农村土地纠纷找到办法和出路!”“县法院主动作为,创新履职,研究制定的《处理意见》务实有效,很有参考价值。请有关部门、 各乡镇街道认真学习借鉴!”近日,武城县人民法院陆续收到了县委书记和县长的司法建议回复函,反馈已安排部署信访局和各乡镇整改落实。

不久前,武城法院受理了“一事两案”,即尹某岐诉头屯村委会和村干部刘某土地侵权纠纷,头屯村委会诉尹某岐、 段某凤夫妇不当得利纠纷。“两案”诉源都是头屯村西北邻靠其他乡镇村的一片原属废弃砖窑厂和后来村民不愿意耕种的撂荒土地50多亩。1986年前后,尹、 段夫妇开始投入人力物力平整、改良。本世纪初因争地与邻乡村民发生肢体械斗,相邻的两处乡镇政府曾对接协调分清权属,将尹、段原开荒的地块22.45亩划归头屯村,但2018年9月头屯村委会又将该争议土地承包给他人。历时近一年审理,法院对“两案”分别判决被告头屯村委会给付尹某岐耕地开垦费17万多元、驳回头屯村委会主张的不当得利诉求。

然而,案结并未事“算”,武城法院在研究审理涉农村土地侵权案件中发现,由于村集体及其成员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性质认识不清,乡镇等相关部门指导、监管不到位,导致未签订承包合同、未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的争议开垦耕地,起初基本是处于放任状态、相安无事。随着农补利好“三农”政策实施,与开垦地有关的土地权属、使用权收回、改良费用补偿及土地占用费交付等问题,干群往往存在较大分歧。法院在处理这类矛盾纠纷时,经常会遇到衡平原则的适用,在兼顾个案的法律公正和审判的社会效果时面临难题,容易引发基层群众无法协商解决的社会治安冲突、长年申诉上访问题。

“农村土地纠纷不仅是法治问题,更是民生问题、政治问题,小案不能小办!”武城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玉福说。他们组织相关法官及助理集体研讨,深入涉案乡镇与农村干部群众座谈,很快起草并经审委会讨论形成了司法建议《关于农村涉及未签订承包合同、未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开垦地问题的处理意见》 。

该《处理意见》释明了农村开垦地诉讼类案件法院受理情形、裁判的具体原则、应查明的审判事实要点、合同效力认定及依据等内容。统一了法律适用标准,避免法院同案不同判,又助力基层农村干部树好法治思维,为村集体、乡镇政府等优化乡村治理、提供了法律借鉴。正如后来武城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韩以广批示评价“能够从具体案件中见微知著、举一反三,跳出案件看案件,从全局高度审视和把握。”号召当地各政法单位学习借鉴。

武城县委、县政府收到司法建议后,迅速开展相关整改工作,组织县信访局和各乡镇人员对存在开垦地权属争议的地块位置、面积数量和当事人争议处理情况进行排查,对违规处理和变更开垦地权属、土地使用权的村庄集体、个人依法予以相应处理,同时细化完善武城县农村土地管理监督各项流程,强化贯彻执行《农村土地承包法》工作检查核查。

据了解,武城法院高度重视司法建议工作,善于从审委会研究讨论的个案、类案中发现国家治理、社会治理中的问题,研究治本之策。在全国率先提出并依托府院联动构建了覆盖武城全县的“网格微法庭”,成为强化诉源治理、促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创新举措。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韩成锋说:“武城法院针对个案审理中发现的社会治理问题,坚持能动司法,探索实践出规范的《意见》,抓前端、治未病,具有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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