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平阴:多措并举 奏响生态环境保护“黄河大合唱”
来源:山东法制报 编辑:李军
济南市平阴县是黄河进入济南的首站,黄河平阴段长40.5公里,有古渡口16个。近年来,平阴县检察院探索建立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检合一”办案机制,组建黄河生态保护专门办案组,构筑多元化、立体式保护格局,成功办理了一批有影响力的案件,为保护母亲河作出了实实在在的贡献。
出台《平阴县检察院公益保护巡查制度》,每月对黄河平阴段及其支流进行不少于2次的巡查,借助“天地图·山东在线”程序,对显示异常的区域进行重点巡查。积极推动“河长+检察长”制度落地见效,该院检察干警与巡查人员用1周时间徒步巡查黄河平阴段全程,发现并推进整改影响行洪安全问题13个。在巡查中,发现孙某私自售卖其在黄河岸边承包地内的种植土,其行为破坏了地表植被,极易引发水土流失。该院及时联合县自然资源局制止孙某的违法行为,并监督其修复地貌。针对夏季汛期安全问题,该院及时建议黄河河务局对平阴河段的鱼姜、众鑫等5座浮桥拆除,消除行洪安全隐患。
为切实做好黄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平阴县检察院从全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政执法人员、热心群众中聘请30人作为观察员,组成公益保护观察团,对黄河平阴段及主要支流污染问题进行日常观察。针对观察员反映比较集中的汇河沿岸企业污水直排、水中污染物超标等问题,联合肥城市检察院开展同步监督,督促两地相关行政部门积极作为,采取堵截排污管线、建设污水处理厂等措施,从根本上解决汇河水质污染问题。
近年来,该院通过“四检合一”办案机制,共办理非法采矿类案件3案20人,修复破损山体3处,追缴恢复治理费和非法所得220余万元。办理的贾某等人借承包土地整治项目非法采矿,造成山体损坏,土地和植被受损一案。经检察机关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法院分别判决贾某等人有期徒刑4年6个月至2年6个月缓刑3年不等的刑罚,并承担90余万元的山体修复费用。
平阴县检察院创新实践“刑事打击+公益诉讼+警示教育+生态修复”四位一体办案模式,两年来共办理危害珍贵野生动物、盗伐林木、非法狩猎等案件5案6人,其中3件入选最高检“千案展示”案例。通过唱响生态环境保护的“黄河大合唱”,筑牢了生态保护屏障,成为黄河滩区的一张靓丽的“绿色生态”名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