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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和”坊“安”:树木错伐惹纠纷 调解劝和邻里情

来源:潍坊政法    编辑:李军


近日,潍坊市昌乐县人民法院鄌郚法庭收到一份特殊的起诉状,诉讼请求标的额并不大,但诉状中有诸多宣泄性语句。根据多年的基层审判经验,承办法官闫文丽敏感地认识到该起案件的当事人对抗情绪较大,矛盾激烈,闫文丽立即组织审判团队研究制定了审理预案,明确了该案需要提前吃透案情,力争调解结案的审理思路。审判团队积极与双方当事人沟通交流,掌握了基础案情,原告张某系高崖库区管委会某村村民,于2022年10月份回老家上坟时发现自家地里的14棵杨树没了,经多方打听得知自家的树被西邻地块的经营人,也就是本村村民刘某给卖了。张某拨打刘某电话协商赔偿事宜未果后报警。经派出所民警调查,树木系被临朐县某镇的陈某砍伐,而陈某砍树系高崖库区管委会某村村民张某明和王某介绍来的,张某明、王某常年从事树木砍伐中介工作,赚取佣金。派出所民警出警后,张某明、王某二人均证明砍伐树木的范围由刘某划定,但刘某当即否认。派出所民警充分调查取证后告知原告张某,该纠纷属于民事侵权行为,应当到法院起诉,张某随即以刘某为被告起诉至法院。


鉴于原告张某未提供有效证据,审判团队首先到村现场进行了实地勘查,现场已经被恢复成耕地,树桩也已被起出挖走。审判团队又及时来到派出所调取了出警录像及伐树经纪人张某明、王某及树木砍伐人陈某的身份信息,并指导原告张某将上述三人作为共同侵权人追加为被告,并立即组织各当事人进行调解。

调解过程中,被告伐树经纪人与实际砍伐人均指出系被告刘某划定范围有误,错砍原告张某的树与他们无关;而刘某陈述其没有划错范围,且指定砍伐范围是在2022年3月份,而砍伐树木是发生在2022年9月份,且砍伐树木时也没有通知她到场,树木砍伐错误是上述三人的问题。各当事人对赔偿问题各执一词,争得面红耳赤、互不相让,调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

为打破僵局,平息各方当事人的情绪,闫文丽根据案件实际情况给各方当事人算了一笔账,原告为打官司请的律师费用、鉴定14棵杨树的价值需要支出的鉴定费用,各方当事人跟着勘查现场及出庭应诉还需要支出的交通费等等,这些费用已经远远超出了14棵杨树本身的价值。闫文丽适时给当事人播放了公安民警的出警录像,告知他们虽然现场已经恢复为耕地,但出警时树桩子还在地里,通过录像完全可以数清楚,即便如树经纪人和砍伐人所述按地块定价,如果定价显失公平也是应当予以纠正。调解工作进行到这里,各被告从一开始应诉时的“言辞激昂”到现在的低头沉思,调解工作已经到了“火候”,闫文丽语重心长地和当事人拉起了家常,引导各当事人从诉讼成本、时间成本、邻里关系、损失合理性等多方面考虑。经前期走访,闫文丽了解到原告张某和被告刘某是多年邻居,以往关系很好,两名伐树经纪人也都是同村村民,闫文丽又从情理入手,劝解各当事人:就因为伐树错误,让14棵树毁了几十年的邻里情,真的是得不偿失,并列举了“一封家书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六尺巷的典故。经过一上午的调解,讲清了法理、说透了情理,最终原、被告决定各让一步,四个被告自愿共同承担原告张某的损失,张某也自愿放弃误工费、律师费、交通费等其他损失,各方当事人在承办法官的见证下握手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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