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莱阳:大事不出夼、矛盾不上交 蹚出一站式多元解纷“三度”新路径
来源:莱阳政法 编辑:王岩
今年以来,莱阳市大夼镇以矛调中心规范化建设为基础,以“大事不出夼”矛调品牌创建为主线,全力推进“一站式”多元化解纠纷体系建设,积极探索“三度”工作模式,推动各类社会矛盾纠纷“一站式受理、一揽子调处、一条龙服务”,努力构建党组织统一领导、各单位积极协同、广大群众广泛参与的基层治理体系,辖区居民幸福感满意度有效提升。
系统集成“有力度”推进群众利益诉求“一站式”受理
一是集聚资源打造一体化平台。高标准建设“枫桥式”综治中心,推动人民来访接待、诉讼服务、劳动争议服务、公共法律服务、网格化管理、心理健康服务等多中心多平台多功能有机融合,着力打造调解服务、法律服务、心理服务、仲裁服务、司法服务“五位一体、多元服务”镇级综合治理中心,确保群众反映事项从受理到联调无缝衔接。今年以来,先后接待群众来访120余次,成功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10余件,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220余次。二是整合力量组建专业化队伍。整合公安、司法、信访、民政等13个部门资源,以及“梨乡姑嫂”家事调解、“握手烟和·和合梨乡”诉源治理工作站、自然资源纠纷调委会等行专调解组织打造“13+N”联调矩阵。聘请以专业律师为主的“智囊团”担任法律顾问,定期坐班为辖区居民提供法律咨询、宣传及相关调解服务。充分发挥“法律明白人”“三官两师一员”人民调解员等力量专业优势和“乡贤”、网格员等本土调解能手地熟优势,联合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行动9次。三是优化功能提供动态化服务。采取“职能部门常驻、一般单位轮驻、涉事部门随驻”模式,每季度根据群众来访需求、来访数量、季节变化等特点,动态调整服务窗口。创新推出“风险隐患追踪化解”“矛盾纠纷动态清零”等动态化服务项目,对小矛盾小纠纷实行“当天受理、3天化解、5天回访、事后跟踪”机制,对化解难度较大的矛盾纠纷灵活采用心理疏导、人民调解、仲裁、诉讼等多元手段动态介入,并派员进行预防、控制、解决、转化全流程追踪,确保调解过程依法公正不留隐患。
优化机制“有速度”促进群众利益诉求“一条龙”服务

一是建立快速反馈诉求机制。实行“一站式”服务和“受理、审核、分派、调解、回访”闭环处置,对于受理的矛盾纠纷,当场登记、当场分流、当场调解。推行矛盾纠纷“红黄蓝”三色分类处置制度和调解工作限时办结制度,蓝色一般性矛盾纠纷由中心直接组织调解,3天内化解;黄色较复杂矛盾纠纷由中心组织相关部门和专业人员联合调解,5天内化解;红色疑难类矛盾纠纷指派镇两委班子成员包案,20天内化解,调解工作效率较去年同期提高53%。二是建立线上线下融合调解机制。大力推广“山东解纷码”“12345”便民服务热线、“筑网为莱”手机APP 、网格便民群等问题反映渠道,鼓励群众线上提交调解请求,筛选分类后关联选配心理、法律、家事等不同方向调解员,在线发起视频调解纠纷,努力通过“群众少跑路”实现矛盾纠纷足不出户轻松化解。线下设有实体调解室、心理咨询室等,为当事人提供面对面交流场所,通过线上线下优势互补,实现全时空、全方位的调解服务覆盖。今年,全镇通过“线上+线下”调解模式受理群众诉求2158件,处置率96.3%。三是建立多元法治宣教机制。充分发挥法治引领作用为矛盾纠纷化解提质增效,建立由镇村干部、派出所民警、人民调解员、法律明白人、网格员等123人组成的入村调解队,建立村民说事点29处,结合法治宣传、网格巡查、全警走访等常态化工作,驻村入户开展矛盾纠纷调解,推动小矛盾小纠纷日常发现、即时化解。在矛盾纠纷化解全程贯穿法治宣教工作,调解前端释法明理,讲解农村易发矛盾纠纷法律方面问题;调解中端以案释法,用通俗易懂语言解读当事人诉求相关政策法规;调解末端诉讼兜底,对于调解无法达成事项,通过法庭、派出所、司法所“庭所联动”再行调解、诉讼,有效杜绝了因法律不通、道理不明造成的矛盾事项反复拉扯、久拖不决问题,2024年全镇通过非诉讼方式化解事项1769件,占调解总量的82%。
便民服务“有温度”实现群众利益诉求“一揽子”解决
一是以优质服务环境暖人心。中心设置便民服务大厅、接访大厅、调解室、分析研判室、心理咨询室、公共法律服务区等6大功能区,并配备休息座椅、充电插座、无线网络、应急药品等人文关怀物品和设施,安排1名专职导访员负责接待群众来访,引导群众选择合适调解方式,解答群众法律咨询,让群众感受到贴心服务就在身边。二是以“万事有解”态度稳人心。树立“有解”思维,依托“党建+多元调解”模式,建立党组织引领、党员带头、群众参与的“1+N”协商共议机制,将党员、乡贤长者、法律顾问、两代表一委员、人民调解员、一村一警、农村网格员纳入网格调处队伍,定期综合研判、联合调解,今年共现场即时解决婚姻纠纷、邻里纠纷、土地确权纠纷等矛盾纠纷56起,坚决防止民间纠纷“民转刑”。三是以“回访跟踪”路径润人心。将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向后延伸,建立回访与跟踪评估机制。调处达成协议后立即执行定期回访制度,采取电联、网联、上门等多种形式跟踪调查至少3次,了解调解协议执行情况以及当事人满意度,持续巩固矛盾化解成果。建立跟踪评估体系,对调解效果进行长期观测,对于可能复发矛盾提前预警介入,推动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今年共计开展回访问效1362件次,跟踪评估矛调事项359件,群众满意度达99.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