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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1232”退役军人法律服务工作方法 “青岛模式”有效防范化解纠纷

来源:法治日报    编辑:王岩

 

“感谢党和国家对退役军人的关心关怀。”前不久,山东省青岛市退役老兵张某特地给所在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送来感谢信。在一起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该站为张某提供法律援助,依法维护其权益。

近年来,青岛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秉持“以退役军人为中心”工作导向,探索总结出“1232”工作方法,打造服务履职立体化、服务功能集约化、矛盾化解多元化、服务队伍专业化,能够及时有效防范化解纠纷风险的退役军人法律服务模式“青岛样板”。

培树一个理念

“全市四级退役军人法律服务体系坚持人民至上工作理念,突出专业优势,秉持客观公正,践行‘我来听您说,我来帮您办’,做到无障碍沟通、零距离服务,切实为退役军人提供高质量法律服务。”青岛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孙刚说。

2023年,青岛市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设立法律援助工作室,4名工作人员均取得公职律师工作证,利用“青干论法”“热点讲法”等平台不断更新法律知识,熟练掌握案件属性,并通过汇编典型案例、集中研讨分析案情等,最大限度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以专业的法律服务实现应援尽援、一个不落。

今年6月,青岛市退役军人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联合青岛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预防中心、市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市网络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市银行保险业纠纷调解中心、市金融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市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共同组建青岛市退役军人纠纷调解联盟,进一步畅通退役军人矛盾纠纷化解渠道,形成调解化解退役军人纠纷合力。

搭建两个平台

近年来,青岛市着力健全退役军人人民调解平台,在市、区(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成立退役军人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在镇(街道)、村(社区)依托现有人民调解组织,从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服务站)、司法局(所)和律师、退役军人中选优人民调解员,依法参与调解涉及退役军人的民间纠纷。

“我们在四级调解组织配备专职、兼职调解员2218名,实现退役军人系统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并与人民法院建立诉调对接合作机制,成为一站式多元解纷诉调对接合作单位。近年来,参与调解案件数量1500余起。”青岛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程海林介绍。

为延伸法律服务触角,青岛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联合青岛市司法局建设市、区(市)退役军人法律援助工作站,以法律援助为重要抓手,整合法律服务职能,积极开展送法活动,为退役军人提供法律咨询、文书代写、网上立案等服务。

截至目前,青岛市退役军人法律援助工作站办理各类涉法涉诉案件1600余件,10个区(市)退役军人法律援助工作站共计提供法律服务6000余人次。依托“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推进退役军人法律服务向城乡社区网格延伸。

构建三类机制

新时代如何建立健全青岛市退役军人法律服务工作机制,探索打造平台功能完善、体制机制健全、队伍素质过硬、服务保障有力的退役军人法律服务工作格局?

据青岛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政策法规处处长孙世岗介绍,该局联合青岛市司法局出台做好全市退役军人法律服务工作意见,联合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在全省率先印发《青岛市退役军人司法救助工作办法》,建立起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具体负责、司法行政部门业务指导、有关部门协作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退役军人法律服务机制。

为做到因事制宜、多元预防化解纠纷,青岛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建立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工作机制,联合青岛市中院建立涉退役军人矛盾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机制,退役军人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入驻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开展属地法院涉退役军人纠纷案件诉前调解,“老兵调解室”进驻基层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形成调处化解矛盾纠纷的整体合力。同时,借助科技化、信息化手段,开展视频接访、在线调解等,为退役军人搭建零距离、低成本表达和解决诉求平台,“线上+线下”快速解纷。

针对退役军人劳动维权实际,青岛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联合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建立退役军人劳动维权双向联动机制,共同研究解决疑难问题,开辟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劳动监察多元化维权渠道。

整合两支力量

近年来,青岛市退役军人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充分发挥老兵在退役军人群体中威望高等优势,组建区(市)、镇(街道)老兵调解队伍,设立“老兵调解室”等特色调解品牌,每个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至少配备一名专职老兵调解员,当好矛盾纠纷调解员、心理调适疏导员、政策法规宣传员。

青岛市还成立山东省首家为退役军人提供公益性法律服务的组织——青岛市退役军人公益性法律顾问团,并在全市范围内与业务能力过硬、热心退役军人公益事业的13家律师事务所签订《公益性法律服务合作协议》,拓宽帮扶渠道,更好地满足广大退役军人法律服务需求。截至目前,公益性法律顾问团共计为退役军人挽回经济损失50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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