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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蒙阴:深化基层调解功能 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来源:蒙阴首发    编辑:王岩

 

     蒙阴县司法局充分发挥司法所基层法治服务平台作用,坚持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人民调解等“多元协同”发力,夯实基层法治建设根基。

     在蒙阴街道,社区居民遇到法律问题,都可以到便民服务中心进行反映或寻求帮助。蒙阴街道司法所搬迁到便民服务中心后,结合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整合了服务资源,优化了人员配置,为群众化解矛盾纠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法治服务提供了极大的便利。审查不缺位,就是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在处理有关事项中,司法所可以随时介入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律师等团队,进行合法性审查,保障依法行政准确无误。

     蒙阴县以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提升三年行动为契机,统一外观标识,统一形象识别系统,逐步将司法所建成相对独立、功能科学、布局合理、方便群众的法治窗口,确保“门好认、事好办”。在司法所面貌状态全面“换新”的同时,持续“做深”人民调解工作。各司法所普遍建立了多方参与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使大量矛盾纠纷控制在初始阶段、化解在基层一线、消灭在萌芽状态。

     在坦埠镇,司法所和一站式矛盾调解中心一体建设,为群众提供矛盾调处、诉讼服务、法律援助等全科服务,实现了“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地”就能解决问题的目标。今年上半年,坦埠镇12345热线工单同比减少27.43%,热线首发半年考核评价位居乡镇街区第1位。

     蒙阴县司法局坚持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人民调解等“多元协同”发力,一体推进,精心打造基层法治服务平台,各司法所还与派出所合力构建起“两所联动、协同治理”新格局。同时,县司法局还在建强队伍抓调处上下功夫,建设了重点领域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21个、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430个,配备专、兼职人民调解员1681名。在全市率先完成了合法性审查机制乡镇层面全覆盖。去年以来,在全县排查各类矛盾纠纷2595件,共化解2561件,化解率达98.7%,并获评为全国“组织宣传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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