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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霞:调解就是息事宁人

来源:临沂政法    编辑:王岩

 

王霞,现任蒙阴县司法局调解中心主任,二级律师,二级人民调解员。临沂市调解员协会副会长(兼职)、蒙阴县妇女联合会副主席(兼职)、蒙阴县首席法律咨询专家、临沂市十四次党代会代表、蒙阴县十八届人代会代表。

讲政治,做新时代“沂蒙精神”的践行者

作为一名有着28年党龄的共产党员,王霞一直默默践行着入党初心,传承和弘扬沂蒙“红嫂精神”,争做新时代的新“红嫂”。工作中,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恪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廉洁自律、热心公益事业,先后被县委县政府聘为全县社会治理人才“百千万”工程讲师团成员、县党员教育师资库优秀党课讲师。作为婚姻家庭辅导中心辅导员,王霞每月都到辅导中心值班1—2天,为面临破碎的家庭进行婚姻辅导,调解和好离婚案件120多起。担任蒙阴县“新农村新生活”培训暨“母亲素质提升工程”讲师,宣讲婚姻家庭和谐方法及人民调解讲座100余场次。同时,作为一名法律援助律师,王霞每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0余起,为900余人次解答法律咨询,为社会弱势群体撑起一片法治蓝天。

敢担当,做社会和谐稳定的守护者

很多人都说调解工作难做,因为接触的都是难缠的人和麻烦事儿,而调解员要做的就是——息事、宁人。

作为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到王霞手上的很大一部分案件是“疑难杂症”,好多信访积案时间久、积怨深,接手后她总是第一时间与当事人接洽,给予情感疏导和法律引导,调取相关信息,取得当事人信任并理清责任,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在司法的公正天平上做好调解工作,成功化解多起信访积案,为当地的平安建设作出了很大贡献,被聘为“临沂市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专家库成员”。

某中学校食堂原承包方与学校因承包纠纷,拒绝交回学校食堂,历时15年,纠纷不断、上访不停,严重影响学校后勤服务正常运转,该案经过一、二审法院判决也未能执行到位。省委巡视组在蒙阴期间,学校教职工及学生家长多次到省委巡视组反映,要求限期解决。王霞接手该案后,及时勘验现场,与双方沟通后,敏锐的找到纠纷缘由,承包方之所以不同意交回,是因为学校在承包之初曾承诺让承包方先行垫付部分装修及设备费用,到时学校再进行补偿承包方,双方对此也认可,但一审、二审中对此未有提及,经过王霞的耐心调处和法律解答,从有利于学校后勤管理及承包方的正常生活工作为切入点,前前后后一个月的时间,终于达成和解,停用十几年的食堂承包协议终于转给校方正常履行。

像这样的案件还有很多,近年来她成功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600余起,包括200余起社会影响大、案情疑难复杂的信访积案。在她的努力下,一个个濒临破碎的家庭破镜重圆,一对对怒目相对的邻里握手言和,一张张久索未果的欠条终于兑现,一个个常年在外的上访人息诉罢访、生活回归正常……王霞的辛勤付出也得到了领导和群众的一致认可,被表彰为“全国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王霞调解室”也被市司法局命名为“王霞品牌调解室”。

勇创新,做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开拓者

王霞面对新形势、不断探索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与时俱进创新调解机制。在县委政法委、县司法局的正确领导下,将诉讼、公诉与调解相结合,率先在蒙阴县设立了诉调对接中心、检调对接中心,将诉前的案件及检察院公诉案件中适合调解的民事赔偿案件先行调解,极大方便了群众诉求,得到了群众的一致认可,也为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结合多年的工作实际,她认真总结出了“望、闻、问、切”的“中医调解法”,并曾多次到蒙阴县各乡镇街区、部门单位对人民调解员进行相应的培训讲解,提升了全县人民调解队伍的综合素养和业务能力。

甘奉献,做法律法规宣传普及的志愿者

作为一名法律服务工作者,王霞义无反顾的承担起法治宣传、法律普及的社会责任,每年到机关、社区、企业开展法治宣讲30余次。担任3个学校法治副校长,每年开学、“六一”为学生宣讲《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引导学生崇尚法治、健康成长。在叠翠、汶河、新华、福山等社区直播《民法典》,面对面、零距离向社区居民讲解法律、答疑解惑,用鲜活的案例以案说法,把法律法规送到居民的家门口,提高居民的法律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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