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岱岳:复议调解暖人心 法理情融纾民忧
来源:泰安司法 编辑:王岩
自新行政复议法实施以来,泰安市岱岳区积极践行复议为民工作理念,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大行政复议调解工作力度,全面提升行政复议调解能力,不断提高调解结案比重,充分发挥了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
做好释法说理,力争行政争议前端化解。坚持“抓前端、治未病”理念,最大限度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复议受理端口,化解在行政复议起始阶段。受理时对行政复议申请进行科学研判、繁简分流,对于适合行政复议调解的案件,充分了解申请人的诉求和事实理由,积极联系被申请人询问作出案涉行政行为的事实依据,引导双方当事人参加调解,以心交流、以法释理、以情服人,使申请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决定全面认识了解,促使申请人解开“心结”,今年以来,通过调解申请人案前主动撤回行政复议申请36件。定位案件焦点,促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高度重视行政复议案件审理环节的调解工作,并将行政复议调解贯穿到行政复议案件办理的全过程。通过查阅证据材料、听取被申请人意见、召开听证会、实地调查等多种方式开展诉求沟通、法理辨析、情绪疏导,找准案件争议焦点,并以此为基础确定调解工作的切入点,合理回应申请人诉求,积极指导形成调解方案,今年以来,受理后通过释法说理调解成功终止案件审理的46件,调解和解率达33.33%。
强化协调联动,推动行政争议精准化解。协调整合有关部门行政资源参与调解,增强与法院、检察院等共同推进行政争议源头治理合力,定期通报交流行政复议工作情况,共同研究容易形成争议的普遍性、苗头性等热点难点问题,形成程序衔接、优势互补、协同配合的行政争议化解机制。实行行政复议案件“一案一研判”制度,由区司法局分管领导、办案人员、区政府法律顾问参加会议,共同围绕案件事实认定、办案程序、争议焦点等方面发表意见,理清办案思路,明确处理方向,并从案件调解和解的角度,提出多种可行性的矛盾化解方案,为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和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行政复议调解力量。今年以来,已召开府院联动协调会议1次、行政复议案件研判会18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