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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淄川:探索“三三制”调解模式 实现纠纷调解质效、群众满意度双提升

来源:淄博政法    编辑:王岩

 

近年来,淄博市淄川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推进“三单受理”、“三三调解”、“三调联动”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法,推动纠纷调解质效、群众满意度“双提升”。

矛盾纠纷“三单受理”

健全区、镇、村三级调解组织网络,设立镇级调解平台13个、村级调解组织450个,成立医疗纠纷、交通事故、婚姻家庭等9个行专性调解组织,从退休干部、律师、法律工作者及“两代表一委员”中选任专兼职调解员1752名,构建纠纷当事人申请下单、“一站式”矛调中心派单、各类别调解组织接单的排查调解模式。今年以来,受理各类矛盾纠纷1715件,化解1704件,按时受理率100%,按期办结率99.99%。

矛盾纠纷“三三调解”

全面实行“三三制”调解法,对村居出现的矛盾纠纷,网格员、村民小组调解员及时主动调解,在双方当事人同意的前提下,在规定时限内调解三次无效的,上交村调委会;村调委会调解三次仍不能化解的,上交镇调委会。镇调委会会同相关部门进行调解,争取矛盾纠纷不出镇,对经镇调委会调解三次仍不能达成协议的疑难纠纷,终止调解,告知当事人依法通过仲裁、行政、司法等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今年以来,90%以上的矛盾纠纷在镇、村级得到了妥善解决。

矛盾纠纷“三调联动”

加强调解组织与信访、法院、公安等部门的衔接,在信访接待大厅选派4名专职调解员入驻,在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选派3名专职调解员入驻,全区5个基层法庭各选派2名专职调解员入驻,在全区14个公安派出所设立了人民调解室,各选派2名专职调解员入驻,建立联动化解、会商化解等工作机制,实现访调、诉调、警调无缝衔接、功能互补、良性协作。今年以来,专职调解员受理矛盾纠纷256件,调解成功率、协议履行率100%,有效缓解了政法、信访部门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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