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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槐荫区法院:“党建引领+诉讼服务”打造诉源治理新模式

来源:济南中院    编辑:王岩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在社会基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机制。”近年来,济南市槐荫区法院探索出一条“党建引领+诉讼服务”诉源治理新路径。

受经济发展、社会转型、法治深化等诸多因素影响,以诉讼案件为主要呈现形式的人民矛盾进入高发期,大量矛盾纠纷以诉讼形式进入人民法院,一段时间以来,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数量始终处于高位运行状态,严重影响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机制的稳定性和有效性。为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重大战略部署,指出“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并对加强诉源治理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作出顶层设计。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区委工作安排,进一步加强诉源治理工作,健全多元解纷机制,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槐荫区法院在党委的坚强领导和上级法院有力指导下,按照“基层预防调处优先,法院提供政策指引、法律指导、资源经验支持、诉讼服务和司法保障”工作思路,形成纵向延伸至乡镇(街道)、村(社区),横向对接基层治理单位、基层党组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等,群众广泛参与的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以基层党建为引领,激活红色引擎,诉源治理成效明显。

基层党建引领

诉讼服务向前再延伸

针对村(居)治理难点堵点,槐荫区法院打造“一街办一诉讼服务工作站”品牌,人民法院诉讼服务直接延伸到群众“家门口”,充分发挥村(居)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实现党建与审判业务深度融合。诉讼服务工作站覆盖范围广。在党委坚强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在全区16个街办全部设立“诉讼服务工作站”。推动一站式多元解纷向基层延伸,向网上延伸,健全预防在先、分层递进、专群结合、衔接配套、全面覆盖、线上线下的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做到矛盾纠纷村村可解、多元化解、一网通调。诉源治理凝聚力量多。以法院为主体,纵向延伸至乡镇(街道)党委、村(社区)党支部,发挥基层党员的守法模范作用和为民服务先锋作用,形成村(社区)-乡镇(街道)-法院矛盾化解三级路径。目前已将240名街道党政领导、村(社区)支部等单位负责人、人民调解员、网格员、五老乡贤、村(社区)党员等纳入多元化解网络。源头化解矛盾纠纷。对于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住所地、经常居住地为辖区内村(社区)、乡镇(街道)且适宜化解、调解的纠纷,或者当事人明确表示同意先行化解、调解的纠纷,法院以调解平台作为分流对接的枢纽,将案件委派至属地诉讼服务工作站,由支部书记、党员等基层解纷人员开展化解工作。今年以来,已向各工作站委派案件316件。开展预警预防和联调联动。各基层党支部对于排查出的辖区内涉诉矛盾隐患、苗头性问题,第一时间通过诉讼服务工作站向法院发出预警,认为需要法院指导和帮助化解、调解的,及时通过调解平台提供给法院,法院将根据纠纷类型安排相关人员开展联调联动工作。前期,已通过诉讼服务工作站预警群体性矛盾纠纷2起,涉案近300件。法院提供法律指导与司法保障。槐荫区法院不断加强对辖区内村(居)党支部书记、网格员等基层解纷力量的法律指导和业务培训,通过制作常见案件类型调解指引,推送指导性案例,开展法律讲座等方式,支持和规范基层解纷力量在法治轨道上开展纠纷预防化解工作。同时,做好网上立案、在线司法确认等诉讼服务,实现调解与诉讼的无缝对接。已开展法律培训等19次,培训基层调解人员400余人次。

打造新时代文明实践“法行槐荫”志愿者服务站、成立志愿者服务队,“法行槐荫”志愿者服务队由宣讲队、民事调解服务队、家事志愿者服务队构成,针对市民群众不同需求开展服务。“法行槐荫”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者宣讲队,主要由区法院青年干警组成,主要开展普法宣传,强化宪法宣传教育,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宣传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群众法律意识;“法行槐荫”新时代文明实践民事调解志愿者服务队,主要由区法院法官和调解员组成,将司法服务触角向前延伸,主动深入社区、深入群众,重点对物业服务、邻里矛盾等群众身边的纠纷开展化解工作,引导群众依法表达利益诉求;“法行槐荫”新时代文明实践“和谐万家”家事志愿者服务队,主要由区法院家事审判团队组成,通过开展面向家庭的普法主题实践活动,重点针对妇女、儿童开展普法教育和法律援助咨询服务。

党委统一领导

部门联动解纷再增效

在槐荫区委领导和槐荫区人大支持下,创新人大代表监督和参与法院工作机制,促进矛盾诉前化解。邀请人大代表担任调解员、监督员、陪审员,参与诉前调解、见证执行、案件审理,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植根于群众的特有优势,与人民法院审判职能优势相结合,形成化解矛盾纠纷的强大动能。人大代表在党的领导下,充分履行监督“一府两院”的职能,为民排忧解难。已邀请24名人大代表入驻,调解各类案件478件,成功化解201件。通过党建引领“红色物业”,凝聚部门联动解纷“聚合力”。2022年10月,槐荫区法院与住建局、司法局三方联动,联合出台《关于建立济南市槐荫区物业服务领域纠纷诉调工作制度的实施意见》,搭建物业纠纷诉调对接机制,设立“红色物业指导员”,在法院指导下,提前预警、先行调解物业纠纷。今年以来,共调解219件,成功化解175件,近八成的物业纠纷在诉前化解。成立道交巡回法庭。在槐荫区委政法委的直接领导和支持下,与交警大队、司法局联合成立槐荫法院道交巡回法庭,集调、裁、审三位于一体,设置了专门的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对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进行诉前调解。今年以来,共调解431件,成功化解113件。开展“槐荫少年”法治护航行动,党建引领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槐荫区法院与团委、妇联、教体局、民政局等部门联动开展“槐荫少年”法治护航系列行动,将未成年人法治教育作为主题党日、志愿服务活动的重要内容。联动多部门开展家庭教育指导60次,督促甩手家长依法履行家庭教育责任。

引领社会力量

矛盾专业化解更显著

槐荫区是全省三甲医院最为集中的地区,现有三甲医院6家,医疗纠纷多发。槐荫区法院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组建“党员服务队”,并利用周末时间,为行动不便的当事人提供上门诉前鉴定服务,通过“诉前鉴定+专家评审+调解速裁”模式开展多元化解工作。槐荫区法院主动服务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主动与中小企业协会进行诉调对接,充分发挥其行业性、专业性优势,让广大中小企业切实享受到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带来的便利,助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切实提高市场主体的司法获得感。以开展普法讲座、送法上门等特色党建活动为契机,推广“群众说事、法官说法”“法官进网格”等有益做法,积极参与创建“无讼村(社区)”,依托在16个街办设立的诉讼服务工作站,将“槐荫法苑”司法品牌进驻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在“七一”等重要节点,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完善示范裁判机制,引领人民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已在村、社区开展法律咨询、普法教育等14次,发放宣传资料1300余份,覆盖居民超过3000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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