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沁水:化解矛盾纠纷要“树礼”更要“树理”
来源:《乡镇论坛》 编辑:王岩
沁水县位于山西省东南部,地处太行、太岳、中条三山交汇处,是晋城的西大门,因百里沁河而得名,因人民作家赵树理而闻名。全县辖7个镇、5个乡,有182个建制村、10个社区,总人口约20万人。
近年来,随着经济转型、产业调整,企业占地、经济纠纷等矛盾凸显。沁水县委以解决新时代企地矛盾、劳资纠纷、利益冲突为抓手,充分依靠赵树理文化的群众基础,从赵树理的“上土炕说土理、用土办法解决土事情”的调解理念中,提炼了“树礼更要树理”的“赵树理调解模式”,把风险隐患消灭在街头巷尾、沃野田畴之中,把矛盾化解在群众的茶余饭后、柴米油盐之间,走出了一条新时代“枫桥经验”之路。
“树理调解”树理念
“树礼”更要“树理”
赵树理原名赵树礼,其笔下的人物,充满丰富的情感和精神内涵。
挖掘“树理”理念。赵树理胸怀对农民的赤子之心,无论在文学作品中,还是现实生活中,都蕴藏着调解民间矛盾纠纷的深奥哲理和朴素智慧。赵树理从“树礼”更名为“树理”,追求的是真理、是法理、是规律。“树礼”是矛盾纠纷化解的基础,“树理”是成功化解矛盾纠纷的路径。
融汇“树理”理念。赵树理根植于人民,使用群众生活语言,与农民进行精神对话。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灵魂在于以人民为中心,本质在于人民主体性。赵树理调解文化与新时代“枫桥经验”内涵高度契合,沁水县将之融会贯通,创造出“树礼更要树理”的崭新理念,达到案结、事了、人和。
深耕“树理”理念。沁水县立足“未病先防、已病防变、病愈防复”,传承与创新赵树理调解文化,坚持“树礼更要树理”理念,促进矛盾纠纷化解,推动群众利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控制事态、就地解决问题,既追根溯源,又尊重法理,实现源头治理。
“树理调解”理思路
矛盾化解有“法”更有“方”
沁水县公安局嘉峰派出所民警在赵树理调解室帮助群众调解和解
“树理调解”把法治思维融入贴近群众的“草方”,引导和帮助群众通过合法途径依法维护权益。
第一剂“草方”,“五先五后”方。沁水县传承、发展、创新、突破赵树理的精准调解艺术、思维方法,提炼出“先看戏、后说事”“先算账、后了事”“先放气、后说理”“先把脉、后治病”“先戴帽、后和好”五种调解方法。在调解实践中,巧妙利用“五先五后”的调解方法,用老百姓的话、老百姓的理,解决老百姓的事,使矛盾纠纷调解更加顺畅、更加彻底。
第二剂“草方”,“四理六象”方。在调解实践中,把赵树理的文学艺术回归生活,从多起矛盾纠纷中归纳出“较真认死理、无理搅三分、得理不饶人、说理不走理”四类人。同时,又从《三里湾》作品中,提炼出“常有理”“惹不起”“铁算盘”“能不够”“小反倒”“糊涂涂”六个具有鲜明特征的典型人物。调解过程中,沁水县结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因材施教,用这四种人和六个形象旁敲侧击,进行道德教化,从而治标治本、德润人心。
“树理调解”建机制
“三长会商”重“解”更重“防”
“树理调解”是以防止矛盾激化为基点,在法治轨道上、法律框架内、法定渠道中,用土办法、土经验、土道理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
探索“三长会商”。乡镇派出所、人民法庭、民警司法所在矛盾调解中发挥重要作用。在矛盾化解初期,派出所稳定双方情绪,使双方能够坐下来协商。司法所进行普法引导,坚定了双方依法解决的信心和决心。人民法庭结合判例从法理层面进行讲解。
试点“三长会商”。在前期探索的基础上,以乡镇派出所为试点,依托“赵树理调解室”,推动派出所、人民法庭、司法所建立源头治理、优势互补、联动联调的解纷机制,一方发起,多方联动,实现矛盾化解关口前移、高效便捷。
拓展“三长会商”。嘉峰镇党委积极整合镇域内政法资源和平安力量,形成了“1+3+N”工作法,成立了由镇党委统一领导,综治协调统筹、“三长会商”、调动各方力量(基层人民法庭、派出所、司法所与妇联、民政、治保会、党群服务中心以及网格员、村干部)积极参与的基层治理体系。
“树理调解”显成效
纠纷调解化被动为主动
在“五先五后”“四理六象”调解方法的基础上,沁水县进行链条式延伸,把调解前移到案件调解前,后延至案件调解后,创新出“三环七步”调解流程(“三环”,即调解前、调解中、调解后三个环节;“七步”,即广辟来源、受理流转、谈话调查、分析会诊、多元化解、结案分流和深化治理)。
提前主动发现。调解前,广辟来源、受理流转,推行信访代理制度,打造“群众张嘴、干部跑腿”的模式,广泛发现矛盾、分类归口处理,主动发现,科学分流。
矛盾会诊分析。在县级层面,成立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在乡镇层面,在全县推广“三长会商”机制和“赵树理调解室”工作模式,在村级层面,探索创新“枫桥经验”本土化,将村民说事会、“星级文明户”创评等社会治理典型做法引入信访矛盾化解中,多方“把脉问诊”,多元调解化解。
事后溯源治理。调解后,“结案分流和深化治理”,主要是立足“未病先防、已病防变、病愈防复”三个层面,对矛盾纠纷进行源头治理。
“赵树理调解模式”推行以来,老百姓认可度高,群众有纠纷找调解和用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意识普遍提高,有效激活了社会力量参与热情,在各领域迅速推广,县人民法院“树理融”、县总工会“树理公惠”、县妇联“树理和合家”等品牌效应逐渐形成。“赵树理调解”成功入选全国“枫桥式工作法”,被评为“全国新时代‘枫桥经验’先进典型”和新时代“枫桥经验”精品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