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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宁波实践

来源:《社区》杂志    编辑:王岩


宁波市鄞州区社区工作者包片联户上门走访

社区工作者是党和政府联系服务居民的桥梁和纽带,社区工作者队伍的高质量发展事关基层治理现代化进展。浙江省宁波市认真学习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层治理的重要论述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锚定“一流智慧善治之都”战略目标,在全省率先制定出台《关于全面加强城乡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宁波市城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和《宁波市面向优秀城乡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操作办法》,立足规范化、职业化、专业化的发展目标,在“选、育、管、用、爱”上全链条发力,着力锻造一支政治觉悟高、专业素养好、服务能力强、居民群众满意的社区工作者队伍,为提升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筑牢人才支撑。

抓好三支队伍
为基层治理积蓄势头

从严把关新人队伍。建立“市级统筹、区县统招、街镇统管、社区使用”机制。2022年以来,紧盯“强社区”和“稳就业”两大目标,加大从社会优秀人才、社区急需人才、应届高校毕业生中招聘社区工作者的力度,组织实施“千人大招聘、万员驻社区”行动,市级全程指导招聘工作,提级审核、统筹把关招聘公告、人员岗位、资格条件。2022年以来,全市新招社区工作者3400余人,全部为本科以上学历,全市社区工作者总数达9231人,大专以上学历占比98.7%,每万城镇常住人口拥有社区工作者数从14人提高至20.1人,人员构成年轻化、学历高、综合素质好。

动态补充后备队伍。聚焦破解社区工作者队伍流动快、常规增补周期长等问题,探索建立新进人员“蓄水池”,将公开招聘未录取人员按比例纳入“蓄水池”,允许各地从“蓄水池”中择优补录缺额人员,实现社区工作者随缺随补、应配尽配。自2022年7月各区(县、市)建立社区工作者动态补录机制以来,已累计将3000余名后备人员纳入“蓄水池”,补录社区工作者245名。

培优育强“头雁”队伍。大力实施社区工作领军人才培养计划,推动“担当作为好支书”、“兴村(治社)名师”、社区工作领军人才与新任社区党组织书记、社区工作者骨干、新进社区工作者形成600多组“师徒结对”,每个社区普遍配备至少1名40岁以下“一肩挑”后备人才,推动形成“头雁领航、群雁高飞”的雁阵格局。截至目前,全市已培育金牌导师100名,遴选建成一支200人的省、市级社区工作领军人才队伍,472名社区工作者担任各级“两代表一委员”,3人被评为全国优秀城乡社区工作者,2名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当选党的二十大代表。

落实三项机制
让干事创业者尝到甜头

注重待遇留人。完善“三岗十八级”薪酬体系,建立社区工作者薪酬与当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相挂钩机制,其年平均收入(不含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费用)按不低于区(县、市)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4倍确定,让社区工作者这个职业“香起来”。2023年,全市社区工作者年平均收入是当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43倍,同比增幅7.6%。

注重岗位育人。依托宁波现代社区学院“3456”课程体系,建立分级培训、梯度培养机制,分层分级组织实施初任培训、岗位培训和专业技能培训,通过“书记传帮带”“全科社工培育”“项目大比武”“每周课堂”等阶梯式培养方式,针对性为新老社区工作者赋能。2023年,全市累计培训2.5万人次,新进社区工作者初任培训率和“认百家门”活动率均达100%,社区工作者持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率达74.4%,居全省第一。创新实施“全科社工”“全响应”服务模式,开展“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推动全市社区工作者“零距离”服务凝聚居民群众。

注重激励暖人。大力畅通优秀城乡社区工作者进事业编、进行政编、进街镇(部门)班子的职业发展通道,规定各区(县、市)在招录街道(乡镇)公务员和事业编制人员时,应拿出不少于年度招录总数15%的名额面向优秀城乡社区工作者。2023年以来,综合运用“考试+考核”等方式,面向优秀城乡社区工作者招聘事业编人员45名,总数超过去5年总和;面向优秀村(社区)干部定向招录公务员15名;2021年乡镇换届以来,通过择优调任、换届选举等形式,10名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进入街镇(部门)班子,同时摸排梳理社区“两委”专职成员后备力量16名进行重点培养,真正让政策红利转化为实干动力。

开展三大行动
为社区工作减负增效

开展社区工作事项专项整治行动。围绕强化城乡社区为民、安民、便民功能,明确城市社区包括居民自治、为民服务、平安建设、人居环境等四大类17小类79项基本功能,农村社区增加强村富民功能,形成五大类20小类91项基本功能;印发《宁波市城市社区工作事项清单目录》《宁波市农村社区工作事项清单目录》,明确城市社区97项、农村社区105项的工作事项清单,建立办事清单“一本账”。坚持“减负就是关爱”理念,建立健全社区工作事项联席会审制度,由组织、社会工作、机构编制等相关单位定期联审,把原先一个部门挡不住的下沉事项交由联席会议来集体会审把关,并且严格实行权随责走、人随事转、费随事转、事费配套,从制度上保障社区工作者有时间、有资源办好群众事、当好贴心人。

实施居民自治提质行动。首创《宁波市城乡现代社区和谐自治工作指引》,推广“统分沉”改革,在全市设置小区居民自治服务站600个,把居民自治触角从社区延伸到小区,同步推动资源、服务、力量下沉。组织开展“甬有善治·幸福有‘约’”村规民约、社区公约“双十佳”评选活动,深化推行“积分制”“红黑榜”等执约亮晒机制,充分发挥“两约”在推进城乡社区治理、完善居民自治机制中的重要作用。积极组织居民开展社区议事协商实践,助力解决加装电梯、老旧小区改造、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等热点、难点问题,促进基层减负增效,提升社区服务能力。

开展社区数字赋能行动。以“政府管用、村社有用、居民爱用”为导向,聚焦村(社区)减负增效赋能、群众动员参与凝聚,在开展省级智慧社区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建设完善全市“村社智管家”系统,打造社区减负、社区服务、居民自治、社区工作者管理等应用场景,对社区居民、社区工作者、社区服务资源进行精准画像,推动实现“村社状态一屏统揽、基础数据一体贯通、各类系统一门登录、制式报表一键填报、事项准入一网统筹、社区工作者选育一站统管、居民参与一栏互动”等“七个一目标”,不断夯实社区治理数字化、信息化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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