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检察机关强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
来源:长安评论 编辑:王岩
青海省检察机关针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新形势,以个案预防为基础、以系统治理为目标,聚焦高质效办案、精准帮教、诉源治理,多措并举推进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
聚焦高质效办案
强化对未成年人刑事司法政策的系统把握,将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与未成年人犯罪“教育、感化、挽救”方针有机结合,一方面对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强奸等暴力犯罪及涉黑恶犯罪,或者主观恶性大、犯罪性质恶劣、手段残忍、后果严重的未成年人犯罪,依法批捕、起诉,充分发挥刑罚的教育惩治功能,警示教育社会和相关责任主体。另一方面,对主观恶性较轻的初犯、偶犯,或者因家庭、校园、偶发矛盾引发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依法从宽,积极适用认罪认罚从宽,依法不捕不诉、附条件不起诉。
聚焦精准帮教
加强未检社会支持体系建设,探索引入社工、心理咨询师、家庭教育讲师等多元融合矫治元素,创新一站式联合帮教矫治工作模式,促推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体系建设。西宁市检察院与团市委共同打造西宁市青少年关护接力站,建立“检察+社工+咨询师+志愿者”多元化服务团队,探索建立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机制,因人施策、因案施教。湟中区检察院建立“荷华”未检品牌,依托心理健康教育基地,打造心理健康示范点和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站,挖掘、链接各类资源参与未检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城中区检察院探索形成“未检+全科网格”全链条参与基层治理新路径,开展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工作,深入辖区224个网格,对罪错未成年人进行科学分级,落实以“司法专业化+帮教社会化”的矫治模式。
聚焦诉源治理
“检察+家庭”,强化监护职责。加强与妇联等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在检察院、妇联、社区建立多家家庭教育指导站,实行“训戒+督促监护令+家庭教育指导”模式,用检察监督压实家庭教育责任,教导“甩手家长”依法带娃。“检察+学校”,督促学校预防。全省各级院通过专项工作、督导检查、信息共享等方式,积极参与校园安全专项整治,促推健全完善惩防性侵害、性骚扰、校园欺凌机制。“检察+社会”,促推社会防护。部署开展“检爱同行 共护未来”法律监督专项行动。办理宾馆、酒吧、娱乐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等涉未公益诉讼案件,督促推动相关部门清查整顿,全力铲除未成年人犯罪的土壤和条件。“检察+网络”,加强网络保护。针对类案办理发现的过度接触网络成为未成年人犯罪和受到侵害的重要原因,联合网信、文旅等部门共同开展网络安全专项检查,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清朗网络空间。
聚焦突出问题
与省教育厅多次研究专门学校设立及专门教育开展问题,推动专门学校建设。联合省妇联、省教育厅等部门打造3个青海省“未爱·守心”未成年人观护基地,开展“1+N”联合帮教救助。省检察院与省妇联共同筹备打造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基地。整合全省未成年人检察资源,组建青海省“未爱·守心”省市两级未成年人检察专业化办案团队,对全省性重大、疑难、复杂的涉未成年人案件实行一体化办理机制,提升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能力和水平。以数字赋能为驱动,探索提升未成年人犯罪预防质效,搭建控辍保学等领域数字监督模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