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林政法机关厚植绿色生态理念守护大美桂林
来源:长安评论 编辑:王岩
春之使命——
以法之名,守护山水
桂林市政法机关坚持法治赋能漓江保护,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相关法规制度,给漓江装上法治护栏。从出台漓江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灵渠保护条例、喀斯特景观资源可持续利用条例、禁止乱挖滥采砂石土矿产资源规定到修订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漓江生态治理机制从行政管理迈向全域法治化保护。将每年4月25日为漓江保护日,4月为漓江保护宣传月。执法为要,普法先行。桂林市坚持“谁执法谁普法”,在保护生态的春天播撒法护漓江的种子。政法机关把普法融入执法司法,通过巡回法庭、庭审直播等形式以案释法;统筹开展“法律七进”等活动,让依法保护漓江家喻户晓,变被动整治乱象为主动保护生态。
夏之热忱——
部门联动,全力以赴
桂林市政法机关以夏天般热情保护漓江,一次次联合行动,形成“众人拾柴火焰高”之势。“合心合力合拍,治乱治水治山治本”,桂林市围绕共治共享,打好漓江生态保护“组合拳”:成立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领导小组生态环境提升组,市委政法委书记任组长,统筹治理生态环境;市委政法委牵头9个职能部门共同签订《关于加强执法监督与司法协作配合高水准推进漓江风景名胜区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框架意见》,成立司法保障服务联动中心;在行政村配生态辅警,构建市县乡村四级生态保护监管执法体系,变“九龙治水”为统一行动。近年来,桂林市委政法委牵头市相关单位依托数字漓江5G融合生态保护利用综合平台,创建“数字漓江——智慧执法司法”工作模式,建立完善“线上智慧联动+线下多级联动+全程法律监督”的执法司法联动机制,实现监控资源、数据信息共用共享,创新打造“漓江水域网格”,贯通协同共治“最后一米”。行走于美丽山水间,漓江流域及各地政法部门携手用好法治利器,精准施策,让“江清鱼跃”和“山秀林茂”成为百姓生活的最美画面。在漓江源头兴安县,当地政法机关联合打击涉生态环境类违法犯罪,聚力呵护一山一水,同时宣传争取保护漓江最大公约数;地处“百里画廊”重要地段的阳朔县开展科学保护漓江联合执法行动,完善旅游生态补偿机制,画出保护漓江最大同心圆;灵川县构建“漓江卫士”党建联盟,形成党建引领、群众参与、多联共建的新格局,采取“生态警务驿站”模式,定期对重点林区管理工作展开检查,构建责任明晰、协同高效、打防结合、治理有力的森林资源保护机制;平乐县实行河湖联合执法,强化“河长+检察长”机制衔接,三级河长联动共护漓江“最后一米”,送一江碧水出桂林。
秋之硕果——
严惩违法,山水清澈
曾经污水直排、采石挖砂、乱砍滥伐等导致漓江生态遭破坏。如今漓江流域森林覆盖率达80.46%,水质常年保持Ⅱ类以上,满目皆是“分明看见青山顶,船在青山顶上行”的画卷。漓江的华丽变身,是桂林市持续依法整治生态环境突出问题的成效。近年来,漓江流域拆除违建8万余平方米,关停21家采石场生态复绿136万平方米,修复非法采砂点近90万平方米,关停家禽养殖场1120家,拆除钓鱼平台240处,清理网箱养鱼35万余平方米,销毁全部“黑船”“黑筏”。漓江干流船餐馆排污是久攻不下的难题,执法部门晓之以理讲清法理,动之以情排忧解难,逐一说服经营者配合拆除船餐馆。伏龙洲是漓江城市段的小岛,岛上23户居民过去都开鱼餐馆,随着他们停业外迁,消除了一大污染源。当地一位村民动情地介绍说,过去长达15年的采石活动对青山绿水破坏严重,周边群众生活也受影响,关停采石场后生态好多了。福利镇木桥头村以前有一处养殖场位于漓江核心景区,经过执法部门反复努力,最终将其拆除。如今的漓江山青水碧,成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动注解,入选中国首批美丽河湖治理案例。桂林市委政法委荣获全国“新时代政法楷模集体”称号。
冬之希望——
初心不改,勇毅前行
“守护绿水青山是没有终点的长征!”桂林市政法机关带着初心历经艰难,既严打违法犯罪,也注重修复生态,让以保护漓江为引擎的桂北生态保护越冬向春。“谁破坏,谁修复!”2022年5月,七星区首个漓江生态保护、公益诉讼补植复绿示范基地在蒋家渡村揭牌启动,一起非法破坏漓江景区植被案件的当事人购买树苗对破坏现场补植复绿。2023年4月,桂林市人民检察院联合相关部门增殖放流,2万多尾鱼苗被放入漓江。全州县人民法院成立生态环境保护巡回法庭,开设绿色通道快立快审快执。桂林市政法机关依法履职,确保了生态保护和修复效果。近3年,全市办理生态领域案件227件、公益诉讼案件177件,判令承担生态修复金4000余万元。同时,挽回被损毁国有林地270余亩,督促治理被污染水源地37处、清理被污染和非法占用河道68000多米。清清漓江水,葱郁桂北地。在呵护当地生态环境永葆青春的征程中,桂林政法人正用其特有的使命与担当,谱写一曲曲景美人和、风物相宜的动人华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