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智慧矫正建设 助力社矫执法管理……内蒙古司法厅为社矫执法工作注入新活力
来源:中国长安网 编辑:王岩
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始终把信息化建设作为社矫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效。
为市县两级社矫机构配备社矫执法专用车辆
由于内蒙古地广人稀,社矫对象居住分散,为基层社矫机构配备社矫执法专用车辆,便成为改善基层执法条件、提高基层执法能力的当务之急。为此,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从车编和经费两方面积极协调筹措,将配备了司法警车号牌的117台特种车辆,分别配发给全区12个盟市社矫支队和105个旗县社矫大队,实现一队一车、专车专用的预期目标。
为使基层社矫工作人员能更快捷地实施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在社区矫正信息管理平台的基础上,研发定制了便携式移动执法终端(JIPad),配发给所有盟市社矫支队和旗县社矫大队工作人员,以及每个司法所。持有JIPad的工作人员可随时随地对每一名社矫对象进行全覆盖、全时空、全流程精准监管,真正实现社区矫正工作实时移动执法,有效缓解了长期存在的社矫对象分散和执法力量不足的矛盾。
移动执法终端可以完成全流程社矫执法和管理
司法所使用JIPad可通过社矫对象每日的电子签到,及时掌握其地理定位和运行轨迹,确保不脱管、不越界。此外,JIpad还有以下功能:可即时看到社矫对象的健康报告和思想汇报;可即时输入走访检查记录并上传至管理系统;可即时看到社矫对象的外出申请,并按照权限批准7天以下外出事项,同时可将7天以上外出申请上报旗县司法局审批。

旗县司法局社矫大队使用JIPad除了完成司法所具备的各项职权外,还完成了社矫对象执行地变更审批、外出6个月审批、审查保外就医人员病情复查报告等更复杂的请示批复程序。盟市、自治区两级社矫机构通过JIPad随时随地掌握本辖区内社矫对象的活动情况和基层社矫机构的执法情况。
移动执法终端的功能始终在持续优化中
移动执法终端最早的识别社矫对象生命体征技术只有指纹、声纹、面部3种方式,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在反复互动测试、实地查验核实的基础上,将原来的指纹、声纹、面部识别技术,全部更新为活体全息识别技术(与银行系统人脸识别技术相同),及时有效地堵塞了电子签到上的技术漏洞。
原来的移动执法终端只有录入、存储、上传信息的功能。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在原有系统中研发增加相关智能模块,使社矫对象的日常监管教育信息,能自动生成对其给予奖惩的参考分数,继而通过日常奖惩的自动化计分,实现管理级别智能评定和动态调整、日常监管智能预警、训诫警告表扬自动生成等目标。
下一步,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将继续深入推进智慧矫正建设,为社矫执法工作不断注入新的活力和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