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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丰台:“法治副村长”为北京丰台基层治理注入新动能

来源:长安评论    编辑:王岩

 

12月3日,北京市丰台区举行“法治副村长”启动仪式。丰台区统筹市区两级政法单位、高校、律所的法律人才担任“法治副村长”,以法治力量为基层治理注入新动能。

当好矛盾源头“吹哨员”

“法治副村长”按照“一村一人”原则覆盖全区56个行政村,负责宣传与农村地区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引领乡村治理,培育农村干部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意识;参与乡村法治文化建设,为改善村域社会治理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建议等,通过引导群众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从源头上预防矛盾纠纷发生,努力将矛盾消解于未然,将风险化解于无形。首届“法治副村长”任期一年,一年后根据履职情况,重新聘任。仪式后,启动“法治乡村建设”专题授课等“法治副村长”培训工作,为“法治副村长”讲解乡村治理相关法律法规与案例,提高“法治副村长”履职能力,当好矛盾源头“吹哨员”。

当好社情民意“传递员”

首批56名“法治副村长”来自政法单位、区委办局,高校以及优质律所,各自具有部门职能或负有社会责任,“法治副村长”将履行职能、承担自身社会责任与服务基层结合起来,传播法律知识,倾听群众心声,充当社情民意“传递员”。据介绍,“法治副村长”将视情况随时下沉入村,每月履行职责不少于1次,通过走村串户倾听百姓声音,在“认认门、熟熟路、交交友”中了解社情民意,把“问题清单”变成“责任清单”。 丰台区将加强“法治副村长”与派出所、司法所、法律明白人、村居法律顾问等基层法治资源的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法治乡村建设,以“法治引擎”助力乡村高质量发展。

当好法律服务“引导员”

丰台区各行政村集体经济正处于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关键期,各个村经济基础、发展水平、社情民意等都不相同。“法治副村长”一对一下沉基层,从具体实际出发,点对点精准对接乡村企业和农户法律服务需求,把“法言法语”转化成“乡音土话”,用“大白话”讲清“大道理”,传播法律知识,宣讲涉农法律政策,指导乡村企业和农户依法合规经营,使法治的服务保障更贴近、更及时、更有效。“法治副村长”派出单位之一、国家法官学院相关负责同志表示,通过以案释法等途径,为村民讲解婚姻家庭、邻里矛盾、土地承包流转、劳动维权、农村宅基地等贴近生活的法律知识,增强群众知法、守法、用法意识,成为法律服务“引导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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