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州:加强“公证+调解”衔接 促进矛盾纠纷非诉化解
来源:长安评论 编辑:王岩
江苏省苏州市司法行政部门联合公证行业协会、人民调解行业协会探索建立公证和调解双向衔接机制,强化各类解纷资源优势叠加,引导社会矛盾纠纷以非诉方式化解。
搭建对接平台
线上,建立“一号直呼”“一键直达”响应机制,由公证机构向各类调解组织畅通咨询热线,将公证综合服务模块嵌入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一站式平台,推动调解申请、公证申请及业务文书流转实现线上直通。线下,在全市两级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及人民法院、商会协会调解组织设立公证办证联络点,由公证机构发起设立民办非企业性质公证调解服务中心,通过进驻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人民法院等,发挥公证专业优势,一站式分流化解家事、金融借款等民商事纠纷。
强化双向衔接
指导各类调解组织、公证机构在预防化解家事、商事纠纷中加强业务双向衔接。调解组织在化解有关遗嘱、继承、赡养、扶养、财产分割等家事矛盾纠纷中,引入公证家事服务,予以补强证据或明确权利义务关系,提高纠纷化解效率;在化解侵权、合同等类型纠纷中,通过发挥公证证据保全、债务提存、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等功能,促进纠纷实质化解。同时,推动公证机构对在公证申请中发现存有争议的事项,或已经公证但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的事项,及时对接人民调解组织,引导当事人以调解方式解决争议。
畅通交流渠道
推行人民调解员兼任公证联络员、公证员兼任人民调解员,常态落实公证与调解直通服务,便利当事人以最优方式预防化解争议。推选资深公证员加入市县两级社会矛盾纠纷调解指导专家库,参与指导基层调处重大疑难纠纷。市县两级司法行政部门联合公证协会、人民调解协会共同举办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业务培训班,建立调解业务实训基地,组织公证员和人民调解员同堂共学、交叉跟班见学、业务研讨等,共同探索家事、商事纠纷调解与公证无缝衔接的具体路径。
七都镇矛调中心办理调解协议赋强公证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