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淄川公安分局般阳路派出所:“三个三”工作法
来源:淄博政法 编辑:王岩
近年来,淄博市淄川分局般阳路派出所按照各级各部门工作部署,立足辖区实际,通过建立“三项机制”、落实“三大调解”、抓好“三个关键”,创新实施矛盾纠纷多元排查化解“三个三”工作法,取得显著成效。去年以来,派出所矛盾纠纷警情总量同比下降6.9%,重复报警总量同比下降11.6%,化解成功率达97%,有效预防因矛盾纠纷激化引发重大“民转刑”案件和群体性事件7起,未发生因矛盾纠纷处理不当引发的责任信访案件。派出所被公安部表彰为全国首批“枫桥式公安派出所”,记集体一等功,驻所人民调解员王庆厚被评为山东省十佳调解专家并受邀到公安部交流发言。
般阳路派出所位于淄川主城区,辖区人员密集,易发生小纠纷、小矛盾,在工作实践中,派出所注意总结好的经验做法,通过建立“三项机制”、落实“三大调解”、抓好“三个关键”,创新实施矛盾纠纷多元排查化解“三个三”工作法,实现了矛盾纠纷总量下降、重复报警总量下降、调处化解成功率逐步提升的“两降一升”新局面。
建立“三项机制”,编织矛盾纠纷预警排查网
一是建立多重联动排查机制。实行派出所所长负总责,民警、辅警、警务助理、网格员、“般阳平安联盟”志愿者等多重联动排查机制,确保“动态有人注意、情况有人收集、问题有人报告、矛盾有人化解”。
二是建立常态化走访排查机制。结合“百万警进千万家”和“大走访大提升”活动的开展,严格落实民警“六包工作制度”,通过组织全所民警挂包社区、小区、学校、医院、企业、重点单位,开展矛盾纠纷常态化走访排查工作机制,重点针对欠薪讨债、婚恋纠纷、邻里纠纷等进行摸排梳理,对不稳定因素做到早发现、早处置、早稳控。
三是建立案事件回访排查机制。对已办结案件在办结后半个月内进行回访;对未办结和未破案件在立案后一个月内进行回访,并在未结、未破期间坚持定期回访;对可能引发重大矛盾纠纷隐患的案件,由所长负责包案回访,并及时向上级汇报。
落实“三大调解”,编织矛盾纠纷化解调处网
一是源头调解。按照“预警在先、及时处理、就地化解”的原则,对110接处警、走访等工作中的发现的邻里纠纷、婚恋纠纷、养老纠纷等“小纠纷、小矛盾”进行现场调解。
二是包案调解。对排查出来的每一件矛盾纠纷和苗头性问题,按照调解优先的原则和定人、定措施、定目标、定时限、定责任的要求,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切实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矛盾化解在起始阶段、解决在萌芽状态。2023年5月5日,辖区般阳生活区发生一起因邻里间纠纷引发的群殴案件。派出所民警在查清案件事实的前提下,认为涉及到邻里间纠纷而且双方损失不大,也未造成较大影响,因此在双方当事人自愿基础上,登记完善相关信息,移交驻所调解员进行调解。调解员运用“一杯水降火、两句话平心、三味药和解、五个字醒脑”的调解工作法,从道德、伦理、法律等方面对双方当事人进行教育,并准确点出了双方各自存在的错误和责任,让当事人双方做换位思考,逐步引导双方走向和解。最终当事人双方互不追究对方责任,邻里间握手言和。
三是联动调解。持续创新以人民调解为基础,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相互衔接的“三调联动”工作机制,从源头上避免民转刑案件的发生。联动机制开展以来,般阳路派出所通过驻所人民调解室共受理各类矛盾纠纷604起,调解成功率达98%。
抓好“三个关键”,编织矛盾纠纷化解保障网
一是领导带头。分局领导定期到般阳路派出所开展挂包工作,共同研究解决矛盾纠纷排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领导班子的模范带头作用有效激发了民警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是典型引领。在般阳路派出所内建立王庆厚品牌调解室,充分发挥驻所人民调解员王庆厚德高望重的作用,创新运用“一二三五调解工作法”,从情、理、法、德、和五个方面开展调解工作,受到公安部、国家信访局、省公安厅充分肯定,经验在全国推广。
三是调解实效。主动将社会矛盾化解工作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切实履行好“保一方平安”的使命。坚持完善便民利民措施,办好“小案件”、调解“小纠纷”、消除“小隐患”、平息“小信访”、解决“小难题”,最大限度消除社会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