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调解+司法确认” 绘就诉源治理新“枫”景
来源:泰安中院 编辑:王岩
1月17日上午,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岱庙法庭庭长牛春带领助理去法庭所辖的上高司法所为四个调解成功的案子做司法确认,这是泰山区法院实行“人民调解+司法确认”机制后,法官们常常外出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四个案件分别是继承纠纷、抚养费纠纷等纠纷。在上高司法所所长、上高街道办事处人民调解员共同参与见证下,案件双方当事人对调解达成一致并签订调解协议书,法官对调解协议书进行司法确认后,调解协议就被赋予了强制执行的法律效力,当事人的权益得到切实保障。
自开展诉源治理工作以来,泰山区法院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不断创新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大力推进诉源治理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借助司法确认效率高、可执行、不收费的优势特点,切实将矛盾纠纷止于诉前,既为解纷加速,又为审判减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