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公众参与立法机制 全面推进立法工作规范化建设
来源:法治山东 编辑:张敏
2023年,山东省司法厅聚焦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等关键环节,创新公众参与立法机制,全面推进立法工作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立法质量和效率。
一是贴近基层,让立法工作更亲民。建立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工作制度,积极发挥立法基层联系点的重要作用。开展立法活动通过书面征求意见、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广泛听取有关基层联系点的意见建议。《山东省职业教育条例》修订过程中,在临沂市费县实验中学等基层立法联系点集中开展征求意见工作,在产教融合、职教高考、学校自主权、学生教育等方面收集到9类20余条建议,多数已采纳到草案之中,为条例的修改完善起到了重要促进作用,是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基层的一次生动实践。
二是定向调研,让立法草案更合理。加强对法规草案主要内容、基本框架、意见分歧的重点、权责相称的难点等方面定向调研论证,力求使法规制度设计更具针对性、合法性和适当性。《山东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修订过程中,赴青岛、淄博、烟台、泰安等地开展立法调研,走访中科院烟台海岸带研究所、烟台大学等30余家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召开当地科技局及有关科研院所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6次,详细了解我省科学技术进步、科技成果转化、研发投入与科技人才培养等方面的情况。
三是开展听证,让立法表达更畅通。配合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多次召开立法听证会,广开言路,回应社会各界的立法诉求。《山东省职业教育条例》听证会现场,来自应用型本科高校、职业学校、技工学校、产教融合企业等各方面的12名陈述人,结合职业教育发展现状和面临问题,围绕职普融通、职业学校办学自主权、特殊群体的职业教育等方面,提出很好的意见和建议。《山东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听证会现场,20名陈述人围绕未成年人爱国主义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校园欺凌惩戒措施、防范沉迷网络、公检法司联动等问题,从不同角度阐述观点和理由,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尤其值得关注的是,为听取广大青少年的声音,传达修改和完善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的立法初衷,首次邀请未成年人代表参加立法听证会,开创了山东地方立法工作的先河。
四是委托起草,让立法渠道更完善。健全多元化立法起草机制,对专业性较强、利益关系调整比较复杂的法规草案,吸收相关领域的专家参与起草工作,或者委托有关专家、教学科研单位、社会组织起草。针对我省消防法制保障、传染病防治等领域,委托山东财经大学、山东省第一医科大学等立法研究基地进行立法研究和制度设计,从专业性、科学性、可操作性方面提出高质量的制度设计建议。立法是一项政治性、法律性、业务性都很强的工作,只有通过规范化建设,才能保证科学立法不空喊口号、民主立法不流于形式,依法立法才能落到实处。省司法厅将不断丰富完善立法体制机制,起草审查好每一件法规,主动对接发展所需、基层所盼、民心所向,将政府立法工作与广大人民群众的立法需求同频共振,以良法促发展保善治,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立法满意度和法治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