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擦亮“和·颜”调解品牌 把诉前调解融入社会治理大格局
来源:大众日报 编辑:李军
“感谢郑法官为我们制订情感修复计划,让我们两口子携手度过了家庭危机。”近日,淄博市博山区居民许然(化名)向电话回访的博山区人民法院家事审判团队法官郑敏说。
该案是一起婚姻家庭辅导志愿者联系法院家事审判团队的离婚纠纷诉前案件。原来,许然的妻子在生意经营陷入困境后,脾气变得非常暴躁,双方在一次次家庭琐事争吵中矛盾逐渐升级,最终许然的妻子提出离婚。
“我们分别与双方进行了沟通谈话,委托专业心理咨询师为双方纾解情绪,并制订情感修复计划,指导人民调解员将调解方向确定为和好。”郑敏说。在各方多次努力下,许然与妻子的感情明显改善,并且在亲友的帮助下生意也有了明显起色,一家人和美如初。
博山,古称颜神镇。近年来,博山区人民调解工作以“和”为目标,制定了《博山区“和·颜”调解规范》。博山区人民法院践行“抓前端、治未病”理念,把诉前调解工作融入“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大格局,全面抓好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关口把控,擦亮“和·颜”调解品牌。
博山区人民法院着眼各部门优势互补,推进多元解纷。该院成立家事审判工作室,联合区妇联、区公安局、区司法局共同打造全省首个家事纠纷化解中心;建立劳动争议裁审衔接机制,联合区人社局推动劳动争议纠纷有效化解;成立道路交通工作室,联合交警队、仲裁委、保险公司等各方力量推动交通事故多元化解,诉前调解成功率保持94%以上。规范诉前调解工作流程,法官跟进指导,诉前调解成功分流率保持58%以上。
该院完善诉前调解队伍建设,建设正规化、专业化诉前调解队伍,协调辖区21家基层治理单位进驻法院调解平台,吸收村居干部、人民调解员、网格员等59人担任平台调解员,形成“法院-调解组织-调解员”的工作链路,并建立调解员履职保障机制,已开展课时型业务培训24次。
同时,博山区人民法院推动“无讼村居”创建,建立法庭与村居微风险“日排查、周总结、零报告”制度,2023年以来对集体经济合作社模式提出法律咨询意见12条,参与调解矛盾纠纷80余起,成功化解65起;加强普法宣传,张贴“诉讼风险智能评估小程序二维码”,到村居开展巡回审判5次,组建宣讲团5个,统一录制乡村广播普法小案例30个,引导群众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
下一步,博山区人民法院将持续完善诉前调解机制和人才队伍建设,围绕打造“和·颜”调解品牌,创建“枫桥式”调解工作室、“代表委员调解室”等,推动诉前调解工作出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