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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洪家楼法庭:把“修复”和“治愈”放在化解家事纠纷的首位

来源:济南政法    编辑:李军


抓实多元解纷,化解家事“千千结”

近日,历城法院洪家楼法庭受理了多件家事案件,采用多元解纷方式,取得了良好效果。其中一起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原、被告双方经法院调解离婚后,又因共同财产分割产生纠纷,原告诉至历城法院,要求分割包括房屋、存款等在内的夫妻共同财产。

承办该案的洪家楼法庭龚纬法官收到起诉材料后,发现当事人虽对共同财产分割存有分歧,但案件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且双方当事人均想尽快解决纠纷,故龚纬法官决定与家事调解经验丰富的调解员一同开展诉前调解。考虑到双方年纪均超五十,出行不便,龚纬法官选用电话等便捷的方式调解。了解到原、被告各自需求,针对双方共有的房屋及存款,龚纬法官提出“房子一人一个,房屋差额补偿”的方案,得到双方当事人认可。但原、被告对房屋差额存在争议,龚纬法官通过房屋交易平台和中介了解房屋市场情况后,及时与原、被告沟通,原、被告最终达成房屋补偿款20万的合意。因房屋在被告名下,原告担心被告后期不配合房屋过户,龚纬法官了解到原告顾虑后,耐心向原告解释调解书的强制执行力,最终原、被告通过约定违约金的方式来保障房屋顺利过户,双方自愿签订调解协议,案结事了。

抓实柔性诉讼,融合提升司法温度

李某某、高某某生育李一、李二两名子女,此外无其他继子女及养子女。高某某于2009年去世,被继承人李某某于2023年4月23日去世,其名下有一处房屋、银行存款、丧葬费及丧葬抚恤金,现李一、李二就遗产分割问题发生纠纷,协商未果后诉至法院。

承办该案的洪家楼法庭龚纬法官通过翻阅卷宗、询问当事人等方式了解案件情况。考虑到该案为家事纠纷,案件的处理结果会影响家庭成员之间的亲情及未来的关系,如果用判决的方式解决纠纷,不仅不利于从根源上化解矛盾,还有可能衍生出更多纠纷,使双方积怨更深。龚纬法官循序渐进地对双方进行释法明理,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背靠背”“面对面”的多次沟通,一边普及遗产继承的相关法律知识,一边从家庭伦理道德和传统美德层面进行耐心劝说,希望一家人以亲情为重。在分割房产时李一提出房屋由其所有,其愿意向李二支付合理的补偿款,并同意让李二及其女儿户口保留在房内,保障其女儿的入学手续顺利办理。经过多番不懈的努力,双方当事人对遗产的处理自愿达成了调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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