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县法院:积极调解化矛盾 息诉罢访促和谐
来源:菏泽政法 编辑:李军
“张局长,真是太感谢你们了,这个案子一直压在我心里,不知道咋解决,你们操心调解好了,这个案子结束了,我也能放心上班了。”许某某激动地说。
“这个案子解决了,冻结的银行卡也给你解除了,以后要直面问题,有事及时沟通,回去好好平静一下,以后做事要考虑周详。”田辉安慰着被告。
原、被告本是签订了种植、养殖回收合同,原告朱某某为被告许某某提供鸭苗、饲料、兽药等,但由于疫情原因,朱某某未能及时提供饲料,许某某也存在管理不善的情形,由此产生了纠纷。
对簿公堂后,法院依法判决,双方均未提出上诉,上诉期过后,被告对法院判决不服,向本院申请再审。我院受理该案后,迅速组成张启玉、田辉、刘林三人合议庭,法官助理徐颖参与调解。审判团队充分了解了双方当事人的情况,为保证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大家就二人的合同关系深入剖析,先采用“背对背”的方式分别做工作,后采用“面对面”的方式进行调解,制定了全方位、多维度的矛盾化解方案。
由于申请再审之前原告已经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被告的银行账户已被冻结。审判团队秉持司法为民的理念,不能一判了之,既要“案结”也要“事了”,在各个环节充分利用“法、理、情”等多种方式,妥善解决了双方的矛盾。最终,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达成和解,许某某的银行账户解冻,执行案件也得以结案,可谓真正做到了“一案双结”。该案标的额并不大,却是我院践行“小案不小办”的一个缩影。
此案的成功办理,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目标,为减少社会对立面、促进县域内生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今后我院将继续自觉践行司法便民、为民服务的宗旨,将审判工作各环节贴近人民群众的需求,充分借助调解力量推动矛盾真正化解,促进当事人打开心结、息诉罢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