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淄川:法庭进山村 砍危树 睦邻里
来源:淄博政法 编辑:张敏
“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在基层法院,很多看似“不共戴天”的矛盾,都只是日常生活中的磕磕碰碰……
日前,淄博市淄川法院太河法庭法官带领人民调解员在面对一起相邻权纠纷案件当事人之间各执己见、互不相让的情况时,并没有一判了之,而是坚持用脚步丈量责任担当,用真心传递司法温度,通过现场勘察,以劝促和,以调解纷,最终成功化解了这起标的几百元的小案,达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
原告张某与被告李某两家前后邻居近20年。李某家门口空地上有一棵树,张某父母翻修房屋时新建的房子与这棵树靠得非常近,当时李某要求张某家给些补偿自己把树砍了。但因为一些其他邻里琐事,沟通不顺畅,双方非但没有达成一致,还加深了积怨。一晃近十年过去了,那棵树已经长成大树,但受斜坡上雨水冲刷地势偏高一侧的树根露了出来,向前倾斜,眼瞅着整个树冠就要压在张某的房顶了。为了避免树砸到房子,张某自己上门或者托相熟的人多次找李某商量解决方案时,李某都说,树是长在自己宅基地上,又没给对方造成实际损失,不同意砍树,而且当年是原告母亲说树碍不着他们的。很明显,矛盾的关键是双方之间以前的心结还未打开。
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后,宋作岩法官知道,山里人更在乎面子,如果这起纠纷通过诉讼判决的方式解决,两邻居关系就会变成死结,甚至会成为两大家族家间的矛盾往后代传递,得想方设法通过诉前调解方式化解。随后一个多月,宋作岩和调解员联系村干部驱车50公里到现场实地勘查准确掌握危险程度,分别与双方当事人沟通,了解每一方的真实诉求,背靠背疏导情绪、释法明理。双方态度终于有所松动。法庭立即邀请村镇干部,组织双方当事人到现场调解。
调解现场,法官和双方当事人顶着太阳趟草窝、爬堰墙、量尺寸、讲利害,让被告意识到如果在即将到来的汛期树根继续松动整个树冠砸到房顶自己需要承担一笔大额赔偿,也让原告清楚之所以会造成当前局面,他母亲当年的气头话是起因,需要原告以晚辈身份说句“软话”。症结找到了,方法也指出了,双方本都是淳朴善良的人,很快达成一致。宋作岩法官招呼大家围坐在院子中的茶几旁,当场手写了和解书,双方签字,原告当场向被告支付了补偿款,一起跨时十年的纠纷彻底化解,更重要的是邻里间情份得以恢复。